好农资网手机版,经销商种植户都在用
农药:管理趋严格 条例易操作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0-11-18
    

  《农药管理条例》作为中国现行唯一与农药相关的法律,现已实施13年,对条例的修改工作目前已近尾声。经修改后《条例》由原来的8章49条修改为8 章81条,新增32条。目前修订草案已经送审。近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监督处处长李光英对修改后的条例有一次比较全面的解读。她认为:此次修订的主要目标是: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提升监管水平,保障生产用药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此次修订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强调了农药生产、经营者是农药质量第一责任人。

  ——取消临时登记制度。《条例》规定,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新农药登记申请由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大会评审,其他农药登记申请由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专家组会议评审。企业登记申请材料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报送农业部。同时,建立农药淘汰机制,增加使用授权资料的规定。

  ——涉农药生产经销企业必须取得同一产品的农药登记证。《条例》明确了农药登记与生产许可之间的衔接,即申请农药生产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强化了农药进货检验和档案管理。禁止一切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规范了农药委托加工、分装行为,即委托代为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均应当是农药生产定点企业,并取得同一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

  ——明确经营环节管理。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取消了经营单位身份的限制,设定经营条件。《条例》严格定义了限制使用农药的定义,对与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符合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并且公布了《限制使用农药目录》。鼓励农药连锁经营。完善了农药经营台账管理,规范了农药运输管理,强化了农药进出境监管。

  ——完善使用记录。国家将采取措施,实行“农药减量计划”,并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农药使用事故报告与鉴定制度、农药紧急使用管理制度。

  ——严格标签管理。《条例》中规定建立农药标签核准和公布制度,明确标签的主要内容,强化对农药商标的管理,明确同一产品的标签商标“不得以多个商标误导使用者”。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授权农药标签管理办法。

  ——扩大劣质农药界定。《条例》扩大了劣质农药的定义范围,增加了“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视为劣质农药。建立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农药监管有关部门必要的强制手段。明确了对所查处的假劣农药等废弃物农药处理的负责单位及处理费用的承担主体。完善了农药广告内容审查体制。

  ——加大依法处理力度。把现有条例中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按“有违法所得”与“没有违法所得”的区分,修改为“没收违法生产设备、工具、原料及其产品,并按违法生产、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进行并处。这样就细化了处罚规定及提高了罚款倍数,增加了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的禁业规定。

相关阅读
钾肥大合同谈判博弈中,全球价格下移存在利好?!
2011年12月溴甲烷原药生产企业产量分析
草甘膦农药废水前处理解决方案
首页 | 快讯 | 产品库 | 厂家库 | 图谱 | 种植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