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蔬菜田会产生除草剂药害 |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2-8-13 |
蔬菜田土地肥沃、灌溉便利,对蔬菜的生长非常有利,但同时也是杂草生长发育的适合场所。蔬菜田化学除草的优点是能够及时控制杂草,节省大量劳动力,促进蔬菜大幅度增产。但在蔬菜田化学除草过程中,由于除草剂使用不当,常导致蔬菜畸形生长,茎叶扭曲、丛生,植株矮缩,花而不实等现象的发生。现就药害产生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谈几点体会。 一、蔬菜田化学除草产生药害的主要原因 1.用药对象不对。除草剂具有很强的选择性,其防除对象有一定的范围,一旦用错就会产生药害。有些除草剂是用来防除单子叶杂草的,就不能用在单子叶蔬菜上;有些除草剂是用来防除双子叶杂草的,就不能用在双子叶蔬菜上。如2,4-滴主要用于单子叶蔬菜杂草的防除,如果用在瓜类等双子叶蔬菜上,就会产生药害。 2.用药时间不对。除草剂有严格的施用期,适时施药是应用除草剂效果好坏的关键。由于除草剂的种类、剂型、作用方式及蔬菜的种类的不同,有些除草剂只用于播前土壤处理,有些可用于播后苗前处理,还有的可用于苗期处理,切不可任意使用,否则易出药害。 3.用药剂量过大。除草剂的使用量有严格的规定,使用前必须确定适宜的施药量。同一种除草剂在不同地区(如南方和北方),或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季节(如春季和夏季),或在不同土壤条件下(如粘土和砂土),对不同的杂草(如单子叶杂草和双子叶杂草),不同的蔬菜或同一蔬菜的不同生育期,其施药量均不相同。如果任意加大用量,就会产生药害。 4.施用方法不当。常年施用残效期长的单一除草剂,如西马津,会对下茬蔬菜造成药害;用泼浇法或随水浇法施用除草剂,常由于药液的局部集中造成药害;打药工具清洗不彻底,用过除草剂的喷雾器,没经彻底清洗,又用于喷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往往致使蔬菜发生“二次药害”。 5.环境条件不适宜。除草剂的适用有一定的环境条件要求。气温过高或过低,大风大雨时容易产生药害。如拉索施用时,若气温剧降,土壤过湿,会使菜豆、蚕豆产生药害。在砂性强的土壤上施用除草剂,易产生药害,特别是水溶性大,移动性强的除草剂应特别注意。 二、避免产生药害的有效措施 1.根据作物种类和防除对象,购买适当的除草剂。依据标签上的说明,弄清药剂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含量和使用量,搞好药剂试验。在推广使用新的除草剂之前,要搞好田间试验,检验除草剂的除草效果和对农作物的安全性,防止发生药害。 2.严格掌握用药适期。适期施药是指根据蔬菜生长情况和除草剂的性质及其他客观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施药时间。凡是由种子繁殖的蔬菜作物,在播种后出苗前杂草正在萌动时(天气暖和的季节一般在播种后2--3d内)施药效果最好,如在蔬菜已经出苗时再施药,就会因药剂直接接触作物幼芽而引起药害。如大白菜、小白菜、油菜、甘蓝、萝卜等,于播种后出苗前用25%除草醚0.75kg/667平方米喷雾处理土表,一般播种后当天施药,最晚不要超过第2天。关于移栽的蔬菜作物,必须在缓苗后杂草正在萌动时施药,未缓苗就施药,容易产生药害。 3.严格掌握用药量。特别是一些高效除草剂,必须严格控制用药量,防止发生药害。在砂壤土上应当减少除草剂的使用量或不用。 4.合理混用除草剂。将不同作用方式的除草剂混用,可降低用药量,亦可扩大杀草谱;将持效期长的除草剂和持效期短的除草剂混合使用,不仅可防除前期萌生的杂草,而且能基本上控制作物全生育期的草害。实行混用的除草剂用量通常为单用剂量的一半以下。 5.掌握正确的施用方法。避免长期施用残效期长的药剂,使用时将药剂充分混匀,以免局部浓度过高;喷施除草剂的工具在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干净。改喷杀虫剂或杀菌剂前要用清水试喷,确认无药害时再使用。 6.选择适宜环境条件用药。对于土壤处理剂,土质及温度、风雨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在气温过高过低,大风大雨天应禁止用药。一般选择无风天气,温度在 15--25℃范围内,施用效果最好。某些除草剂如百草枯晴天处理当然有效,若在傍晚或阴天使用更有利于药剂在植物体内传递,再见光照杂草死亡更彻底。对于茎叶处理剂,药滴大小及助剂的影响比较大。一般药滴大、药剂展着性好的药剂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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