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药害症状
芽部药害果树发芽推迟,不能正常发芽,严重时部分芽变黑枯死。特别是核果类桃、杏等树种容易发生。
叶部药害药后1天~2天,叶面出现圆形或不规则形红色药斑。叶尖、叶缘变褐干枯,严重的全叶焦枯脱落。药后5天~7天,叶片部分不规则变黄,严重的全叶变黄脱落。
果实药害药后3天~5天,幼果果面出现红色或褐色小点斑。随果实发育膨大成圆形斑,但一般不脱落。有的药后7天~10天,幼果大量脱落,严重的全树落光。7月~8月份果面因喷药出现铁锈色或“波尔多”药斑,红果变成“花脸”果,严重的影响果品等级。
枝干药害从地面沿树干向上树体韧皮部变褐,严重的延伸到2年~3年生枝。5天~7天后严重的全树叶片变黄脱落或干焦在树上;轻的部分主枝变黄枯死,部分受害轻的树,还能长出新叶。
二、药害发生原因
药害发生的原因主要与农药的质量、使用技术、果树种类和气候条件等因素有关。农药一般保质期两年,生产保存时间长,有效成分分解成有害物质,不仅杀虫、杀菌效果差,还易出现药害;农药使用过量,包括浓度过大、重复喷药,也易造成药害;农药混用不当,同时施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农药,农药间相互发生化学变化,杀虫、杀菌效果低,还可发生药害;环境条件也是发生药害的重要原因,如喷波尔多液后,药液未干遇雨或气温过高等。
三、补救措施
1、灌水喷水如发现早,应立即喷水冲洗受害植株,以稀释和洗掉沾附于叶面和枝干上的农药,降低树体内的农药含量。此项措施越早越及时效果则越好。若是土施呋喃丹颗粒剂等内吸引而引起药害,应及时采取排灌洗药的措施,即先对果园地表进行大水漫灌,再灌1次~2次流动水,以洗去土壤中残留的农药。
2、喷药中和如药害造成叶片白化时,可用粒状的50%腐殖酸钠(先用少量的水溶解)配成3000倍液进行叶面喷雾;或用同样方法将50%腐殖酸钠配成5000倍液进行灌溉,3天~5天后叶片会逐渐转绿。如因波尔多液中的硫酸铜离子产生的药害,可喷0.5%~1%的石灰水溶液来消除药毒;如因石硫合剂产生的药害,在水洗的基础上,再喷洒400倍~500倍的米醋溶液,可减轻药害;使用乐果不当而引起的药害,可喷施200倍的硼砂液1次~2次;若错用或过量使用有机磷、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造成的药害,可喷洒0.5%~1%的石灰水、洗衣粉溶液、肥皂水等,尤以喷洒碳酸氢铵碱性化肥溶液为佳。
3、及时追肥果树遭受药害后,必须及时追肥(氮、磷、钾等化肥或稀薄的人粪尿),以促使受害果树尽快恢复长势,如药害为酸性农药造成,可撒施一些草木灰生石灰,药害重的用1%的漂白粉液进行叶面喷施。对碱性农药引起的药害,可追施硫酸铵等酸性化肥。无论何种药害,叶面喷施0.3%的尿素溶液加0.2%的磷酸二氢钾混合液,或用1000倍液植物动力2003喷施,每隔15天~17天1次,连喷2次~3次,均可减轻药害。
4、注射清水在防治天牛、吉丁虫、木蠹蛾等蛀害虫时,因用药浓度过高而引起的药害,要立即自树干上虫孔处向树体注入大量清水,并使其向外流水,以稀释农药,如为酸性农药药害,在所注水液中加入适量的生石灰,可加速农药的分解。
5、中耕松土果树受害后,要及时对园地进行中耕松土(深度10厘米~15厘米),并对根干进行人工培土,适当增施磷、钾肥,以改善土壤的通透性,促使根系发育,增强果树自身的恢复能力。
6、适量修剪果树受到药害后,要及时适量地进行修剪,剪除枯枝,摘除枯叶,防止枯死部分蔓延或受病菌侵染而引起病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