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发布后,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将由现行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新增1357项,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生产有标可依、依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严格监管乱用、滥用农药,保证“产”出安全食品和“管”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绿色生产,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并将于2014年8月1日实施。此标准实施后,原标准GB2763-2012作废。莱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各相关单位及时掌握相关要求,积极应对。新标准对原标准中3种农药残留物定义、9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增加了65种农药名称;增加了1357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增加15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1项检测方法标准;对资料性附录A进行了修订,细化了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66种食品名称。
新标准的实施将对我市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备案主体、生产企业带来一定影响,莱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议:各相关单位认真解读新标准,与原标准进行对比筛选,整理出相关产品标准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相关要求;根据标准的要求,加强基地管理,全面开展自查,科学使用化学投入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时调整基地管理方案;对产品开展风险排查,做好自检自控,尤其要做好高风险产品的抽样验证。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其中涉及茶叶行业的农药品种最大残留限量值由25项增加至28项,部分涉茶指标ADI数值和检验方法有小幅调整,新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在科学、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著提升,力求用最严谨的标准,为了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