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药害为什么会发生?应该咋处理?这是很让人头疼的事情,让我来为你解答吧!
药害产生的主要原因:
除草剂飘移造成非靶作物受害及喷施除草剂的喷雾器未清洗干净而造成农药药害的问题司空见惯。24-D丁酯是麦田除草应用最多的一种,因该药挥发性强、飘移性严重、残留性高,在防治麦田杂草过程中,极易飘移危害邻近的棉花、豆类、蔬菜、果树等敏感作物。若喷过该除草剂的喷雾器未彻底清洗,装入其他农药防治上述作物病虫害时,也会出现除草剂药害。
有些除草剂在当季作物上不表现药害,而残留药剂往往危害下茬作物。如玉米田使用西玛津防治杂草效果好,若下茬种植油菜时会出现种子发芽出苗慢,根尖芽鞘等部位变褐或腐烂等现象,对产量影响很大。又如小麦喷施麦草净不产生药害,而下茬种植夏花生时会出现幼根肥大、腐烂,幼苗发黄并逐渐枯死,导致严重减产。
药剂使用不当,引起靶标作物受害。特别是因使用品种不对路、随意增加用药量和在作物敏感期施药而造成的药害时有发生。如水稻过量喷施除草剂,会表现株型松散、分蘖向外倾斜、叶片产生褐斑、形成葱管叶、植株矮化,造成严重减产。小麦进入拔节期后,对除草剂十分敏感,这时若使用百草敌或乙甲4氯,易造成麦穗畸形。
针对除草剂药害产生的原因,采用以下措施,可避免药害发生:
要选用对路的品种每种除草剂都有严格的使用范围,不同作物需要不同品种的除草剂,即便是同一种作物在不同的生长期、不同下茬需要的除草剂也不同。如丁草胺和乙草胺,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前者适用于水田,后者适用于旱田。因此,购药时一定要选择标签注明的与所需要防治的对象相符,使用方法适合自己。当有几个品种可供选用时,要选用药效好、毒性低、残留少、安全性好的品种。要慎用新品种,对没有使用过的新品种,可先行小面积试验,或了解周围用户使用结果之后,再决定用还是不用。
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量和方法使用不得随意加大或减少药量,并做到不重喷、不漏喷。笔者看到不少农民“恨草不死”,随意加大用量。也有一些农药经销商用提高防效的手段来拉回头客,以达到多销售的目的,而向农民推荐使用高浓度的除草剂。随意加大使用浓度和用量,造成药害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棉田使用芽前除草剂——乙草胺,规定的每亩用量是100~150克,而不少人将每亩用量加大到200~250克,药害导致棉花缺苗达2~3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