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种管[2015]8号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2015年省级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区)种子管理局(站):
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15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15〕5号)和《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鄂种管函〔2015〕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省级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扦取了全省126个种子经营门店的183个种子样品,其中水稻种子样品126个、玉米种子样品55个、棉花种子样品2个,品种主要是我省各地生产上的主栽品种。
所抽样品主要检测了净度、水分、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对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已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统一进行品种纯度正季田间种植鉴定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等,结果将由农业部通报。对农业部未抽取的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样品,我局已经安排进行品种纯度正季田间种植鉴定等,结果另行通报。
二、阶段性抽查结果
扦取的183个种子样品中,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均合格的有182个,合格率为99.5%。其中,水稻种子样品的合格率为99.2%,有1个样品的发芽率不合格;玉米和棉花种子样品的净度、水分和发芽率均合格。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跟踪检查,确保不留隐患。各地对不配合或故意回避监督抽查的种子企业及经营门店,要进行盯守检查、跟踪抽样。要严格核查清理屡次违法违规、多次被举报投诉、多次抽不到样品或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企业,重点抽查近3年市场监控和生产上反应问题集中的品种。
(二)实行检打联动,依法严肃查处。各地要坚决贯彻检打联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劣质种子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本次通报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经营门店,要积极跟进,迅速调查核实,并由门店所在地相关机构依法查处。查处进展情况由市级种子管理机构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送我局,结案后及时报送查处结果。
(三)加强地方抽检,规范抽检行为。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本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抽查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门店,要依法规范开展抽检,及时通报监督抽查结果,切实提高监督抽查工作效能。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5年5月5日(湖北种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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