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一览表 |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5-7-15 9:38:00 | |||||||||||||||||||||||||||||||||||||||||||||||||||||||||||||||||||||||||||||||||||||||||||||||||||||||||||||||||||||||||||||||||||||||||||||||||||||||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考核日期: 考核单位和人员:
一、质量管理
二、生产条件
三、质量检验
四、规章制度
五、考核结果及意见
说明: 1.考核表由考核人员现场填写。每条考核情况按“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填写,在记事栏中分别以“A”、“B”、“C”表示,并在备注中注明“B”、“C”项原因。“基本通过项目”指考核内容可以在一个月内通过整改达到“通过” 要求的项目。 2.在“序号”栏,“*”代表“关键项目”。 3.综合考核结论分“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三种情况。“不通过”原则:(1)关键项目有一项不合格;(2)关键项目有二项(含)以上基本合格;(3)非关键项目有二项(含)以上不合格;(4)非关键项目有五项(含)以上基本合格;(5)基本合格加不合格项目(非关键项目)超过六项(含)。 4.综合考试结论达到“基本通过”水平方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5.各省(区、市)可根据本省实际参照本表制定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备案后执行。 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 生产企业: 登记产品:
注: 1.对企业第一次申报产品的初审意见,应在对企业生产条件、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产品特点、试验效果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并附《肥料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考核表》。企业第二次以后申报产品的初审,重点是田间肥料效应的审查。 2.在初审综合意见中应明确:①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对申报产品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基本条件;②企业申报的生产者基本概况资料是否与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合;③承担肥效试验的单位和人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信;④综合结论是否通过初审。 3.初审后的资料贴上封条后交由生产企业向部里申报肥料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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