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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点评:农作物品种审定征求意见稿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5-8-19 10:30:00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农作物品种审定更加严格,而且要信息全追溯。我们来听听行家怎么说。

  刘石点评  品种审定越来越复杂

  “全世界的发展趋势都是简化行政审批和干预,中国种业为什么背道而驰?”在种业资深人士刘石看来,《通知》中,品种审定制度越来越复杂,越复杂越不具备可操作性,越复杂权力寻租的空间就越大。

  《通知》提出,以满足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综合产量、品质、抗逆、生育期、节水节肥、机械作业、轻简栽培等要求,加快建立多元化品种审定指标体系。刘石指出,品种审定制度的核心是安全性,不是产量,口味,特性,色泽,形状等商业化要素,产量只是商业化要素的一个方面。

  刘石说,农作物产品的表现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这个品种在一个地方表现好并不等于在其他地方表现好,在某两年表现好并不等于一直都会好。市场追求的并不是绝对的高产,而是在各种复杂环境和气候条件下的稳定的产量。在区域试验有限的点次中表现出的“高产”,第一未必可信,第二也意味着高风险。

  “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的是产品的安全性和真实性,而不是丰产性。丰产性是市场和农民自己决定的事情,政府的大包大揽无益于市场的发展,让市场去选择品种。”

  刘石说,品种管理制度的发展应该是越来越市场化,越来越去行政化。从品种的管理制度应该从所谓的“严格”产量标准逐步转向风险控制,逐步从品种审定制度过渡到品种登记制度,政府不再大包大揽,让企业真正为市场和农民负责,而不是躲在审定的品种后面享受利益和避免责任。

  张世煌点评  保护产权 管住标签

  这个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创新压力,但仍然不属于市场经济,而且没有考虑种业投资和资本流动的巨大压力。最后,如何防腐败,没有制度保障。回答不了这三个问题,就无法协各方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关系。这样一头沉的利益格局行不通!

  从法律角度,品种审定(登记制)与品种保护没有必然联系,不必绑在一起。而且,许多品种的经济寿命非常短暂(2-5年不等),或产业形势特殊,没必要保护20年。育种者可根据各方面因素自主选择是否申请品种保护。

  美国种业管理浓缩为两句话,即:保护产权,管住标签。前者保护企业和育种者权益,后者管住标签的真实性,即表里如一,约束企业,保护农民利益。美国实行自愿登记制度,但与欧盟的登记制很不一样,本质上是强调标签管理。

  不少官员以中国种业不成熟、市场不规范、企业不诚信、农民不懂科技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为理由,欲对品种审定制度进行“渐进式”改革。这种观点乍一听似乎有道理,但其中隐含着陷阱。我国的官方品种审定制度已延续33年!美国孟山都公司也只用了33年时间就成为世界第一种业巨头。试问,33年都搞不明白的事,还能指望它化蛹为蝶吗?我国种业经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其中的是非曲直很清楚,难道还要对此视而不见吗!品种审定渐进式改革的“陷阱”,最后落井的必定是中国的民族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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