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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化肥受罚20余万元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1-11-18
    

  日前,安徽省利辛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获了涉案金额高达20万元的不合格化肥44吨。

  该局根据群众举报,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县马店孜镇沈某销售的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学士”牌复合肥料进行了抽检,经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其总养分含量明显不足。经查,当事人沈某今年8月份购进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学士”牌复合肥料60吨,进价为2620元/吨,销售价为3200元/吨,货值金额为192000元。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16吨,销售金额为51200元,获利9280元,剩余44吨尚未销售。该批化肥封存期间,被保管人销售了3吨。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目前,该局已对尚未销售出去的41吨不合格化肥进行了依法没收,并处罚款209280元,对封存期间销售3吨化肥的行为进行了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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