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剧毒农药 还须源头着手 |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5-12-16 10:57:00 |
剧毒农药为何长期禁而不止?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其实已有明文规定。早在1997年5月我国颁布实施的《农药管理规定》第26条中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农业部2011年起要求高毒农药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做到高毒农药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国内各地也早有类似的规定,如《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然而,剧毒高毒农药仍然被随意买卖、滥用的现象屡屡发生,甚至连国家明令生产和使用的农药都在随意出售和使用。究其原因,一方面,剧毒、高毒农药的销售太过随意,未按规范进行管理;另一方面,生物农药难以推广,尽管我国生物农药研发水平与世界相当,但成本高成为阻碍推广的一大难题,而化学农药见效快、成本低,单位面积菜地几块钱就能解决的问题,生物农药却需要十几块钱;再就是,政府监管乏力,一些禁用农药被大规模超量使用多年,也不见地方政府有所作为。 消费行为是受消费心理驱使的。不要忽视这种消费心理的变化,特别是对农药残留的恐惧。随着更多的人重视农药残留,以及检测技术的进步,已经有人进农贸市场手拿试管,防止农药残留。 农药使用量:面对严苛的国际市场 我国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万吨左右的各种农药,其中七成进入土壤、空气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于目标生物体。而在化肥使用上,实际用量平均超过440公斤/公顷,单位耕地面积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 我国农业部在2012年曾经公布一项数据,我国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较之2012年之前有大幅度增加。这也意味着,农产品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农药残留,将越来越没有市场,也很难进入市场。 在国际上,《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巴塞尔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都明文要求严格管控剧毒高毒农药的生产使用。日本市场上流通的农药90%以上是低毒农药。日本对蔬菜也实施非常严格的检查制度农户基本都加入农协必须记录粮食、果蔬等产品使用农药的品种、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农协收集这些信息后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形成对所有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模式。违规使用农药几乎无处遁形自然也就没人敢造次滥用。 农产品市场也是一个全球化市场,时刻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如日本“肯定制度列表”规定的农药限量标准,达到62410个。一根大葱要出口日本,必须进行200多项农残检测。这么严苛的国际市场,不能严格控制农药残留,我国农产品如何才能走出去呢? 严控剧毒农药 还须源头着手 农药残留的伤害是日积月累才引发健康状况广州市相关部门“暂未发现中毒”并不代表剧毒农药无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那么使用剧毒农药种菜恐怕就不能轻描淡写地归于农户无知或对经济利益的诉求。 事实上禁用剧毒农药更应采用源头管理。如从销售渠道进行封堵。目前我国对剧毒农药虽有禁用规定但对其生产和销售却缺乏严格限制。于是剧毒农药生产与销售的源头不受约束最终祸及农业生产种植这一终端环节。除了剧毒农药源头农产品的销售环节也本该有检测关卡假如农药残留检测严格到位超标或违规施用剧毒农药种出的农作物都难以流入市场更遑论出售获利。农药残留检测常常形同虚设又何尝不是对剧毒农药滥用行为的纵容呢?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我国蔬菜出口基地都不敢使用高毒农药并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 我国剧毒农药滥用并非某一环节出了问题而是整个农药生产、使用乃至监管链条的扭曲与失效。有观点认为我国农村现有的自由、分散、个体式的种植模式,市场监管必然很难;基层监管部门的技术人员少、检测设备匮乏,检验农药残留是否超标,基层恐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想说监管不容易。但对剧毒农药的全链条监管早有成功范例。日本也是个体式的种植模式,其《农药取缔法》就以立法形式确立对所有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模式。违规使用农药处罚异常严厉自然也就没人敢造次滥用。借鉴这一做法我国禁用剧毒农药不仅需全链条治理,而且执法必须从严。 |
相关阅读 |
农药上市公司上半年业绩好坏参半 |
新突破!5分钟即可检出农产品中的多种农药残留! |
2011年北方农药市场形势盘点 |
首页 | 快讯 | 产品库 | 厂家库 | 图谱 | 种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