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三项措施力推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制度 |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6-3-23 8:35:00 |
种子是农作物生产的重要保障,对于农民增产增收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做到种子来源可追溯,新疆阿克苏地区种子部门采取三项措施力推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制度。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大对种子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广泛宣传新《种子法》新理念、新制度、新要求,尤其宣传种子经营备案重大意义和作用。目前,已培训种子经营人员2000人次,种子管理人员200人次,促进了种子管理者将管理理念由严管严控向放管结合、服务引导方向转变,管理方式由过去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管理手段由过去的重事前资质准入转为重事后责任追究,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监管效能。促进种子经营者知晓种子经营备案是《种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备案是违法行为,增强种子经营者自觉行动。 二是推行种子经营备案制度。种子经营备案制度要求各种子经营门店和种子企业对所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和报告,内容包括品种名称、种子类别、进货数量、种子来源、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名称、注册地、联系电话、品种审定(登记)号、种子质量信息、种子留样和自检结果、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植物检疫证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品种主要特征特性、风险提示、信息代码等内容。种子经营备案原则上每年开展三次,在春夏秋销售季节进行。目前已办理《备案登记证》900余份。 三是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在种子市场检查时,将种子经营备案作为检查内容,检查经营者是否备案、备案内容和备案品种是否齐全等。对未备案经营者和未备案品种按照新《种子法》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将未备案经营者和未备案品种列入重点监控,重点检查对象,加强监管,确保种子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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