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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农药经营备案,严把农药市场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1-11-30
    

  罗甸是我省蔬菜、水果生产大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影响着地方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影响着当地广大农民致富道路是否平坦顺利,关系到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基于这一判断,罗甸县高度重视并采取多方面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他们将农药经营备案作为工作抓手,严把农药市场关口,有特色,有成效,得到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充分肯定,值得各地借鉴。

  一、农业执法要积极跟进新的形势需要

  农业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服务农民、服务农业发展,这就要求农业执法者始终关注、研究和跟进农业发展的形势需要,以及广大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渴望。

  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经过艰苦摸索和充分研究,罗甸县委县政府决策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途径。种植业方面主推三大产业:一是做优做大蔬菜产业。罗甸县目前蔬菜种植面积达25万 亩,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今后将充分利用春早、夏长、秋迟、冬短的气候特征,大力推广“菜—稻—菜”一年多熟种植模式,稳定早春蔬菜,提高晚秋蔬菜种植面积,根据市场需求,加大蔬菜新品种的引进、试种和推广,调优品种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打造好罗甸蔬菜品 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做优做大水果产业。目前罗甸县水果面积达13.54万亩。下一步将 在大力发展以罗甸脐橙为主以杨梅、香蕉等为辅常规水果的同时,充分利用气候炎热、土壤稀薄、耕地面积少的喀斯特山区资源,突出发展以火龙果为特色的水果商品生产基地。三是做优做大茶叶产业。利用“上隆”茶这一品牌,结合县内移民安置,进一步扩大茶叶种植规模,延长茶产业链,做大做强茶产业。遵循绿色有机的 理念,按照种植连片化、建设标准化、品种优良化的路子,罗甸县优势农业产业正在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

  县委县政府的这一系列决策,地方农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形势,对农业执法队伍意味着什么?罗甸县农村工作局组织农业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等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和分析研究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他们分析,当前全县常年需要杀虫剂300吨、杀菌剂240吨、除草剂50吨、植物生长调节剂12吨 左右。与各地一样,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导致农业减产、农民损失现象时有出现;禁用农药禁而难止,限用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上使用)超范围使用,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隐患,极有可能严重损害罗甸农产品的“绿色生态”形象,给蔬菜、水果、茶叶产业以致命打击。这一状况,与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 与广大农民盼望农业稳定发展、盼增收致富,有不小差距。

  明晰了形势,确定了问题,就找到了农业执法在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中的位子、职责,也找到了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着力点。他们深刻认识到,农业执法部门肩负着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农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这一大局,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工作,以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 利益,保障好农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尤其是要充当好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守护者”。

  二、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农药备案经营

  如何解决农药市场现状不适应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这一矛盾?经过分析研究,罗甸县农村工作局决定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关于“农业投入品经营实行备案制度”的规定,对农药实行经营备案,从源头上对流入本地的农药进行把关。他们的做法是:

  第一,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农业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等部门为成员的农药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农药日常监管工作。实行分组包片负责制,全县分为县城、乡(镇)和边界三个工作区,在重点农业产区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23个,其中省级电子监控点6个,县级17个,指定专人定点负责,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为执法大队配置了一批台式电脑、手提电脑、便携式复印机、速测仪等执法设备,2011年落实工作经费16万元。

  第二,研究制定方案,反复宣传动员。制定备案方案前后,该局组织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近30次,努力使备案工作方案科学、适用和方便操作。同时也让大家认识到,开展农药经营备案,是《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法律规定,是农药经营者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定义务,也是构建良好农药市场秩序、维护守法经营者利益的好办法。

  第三,开展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该局开展了农药经营、使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确认全县有集贸市场30个(乡级19个,中心镇7个,村级4个),农药经营户147户(挂靠农业部门23户,挂靠供销合作社45户,林场、茶果场4户,其中规模性批零兼营5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7个(种植业15个,养殖业19个,服务业51个,其他17个),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13个,上柜农药品种169个(杀虫剂23个,杀菌剂130个,除草剂14个,植物生长调节剂18个)。根据摸底情况,要求并指导生产经营企业、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翔实材料建立档案。档案材料有:生产企业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近期企业法人照片、机构代 码证、企业规模简要说明、产品登记文件、在我县销售的产品名称目录及产品介绍、产品包装正反面照片(拷盘)、企业经营执照、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执行标准,相应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与农业执法大队签定责任状和产品质量承诺书共13项材料复印件。

  第四,扎实开展农药备案审查。要求农药经营者提供以下备案材料:品种调拨单或送货单、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质量标准和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营业执照、经营企业或个体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备提供,以后备案不需要提供)、产品包装正反面照片(同一产品以后不提供)、产品标签、门面合同、农药仓库简要说明、农药仓库保管员近期相片。

  县农业执法大队指定专人从事备案工作。执法人员利用农业部在网络上公示的农药行政审批等资料,对报备案的农药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不合格的,立即用电话先通知),并把不合格产品汇总后,向全县农药经营者通报。对冒证、套证、标签不合格的农药,第一次责令当事人退回,将不合格产品的记录在 案,并要求当事人签字,以杜绝当事人再次购进该批次产品。对同一当事人再次出现同一不合格产品的,将依法收缴严处,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屡教不改的,将违法行为记录通报工商等相关部门,建议取消其经营资格。

  三、农药经营备案成效显著

  至2011年10月底,该县已办理农药经营备案145户,农药品名710个,农药标签1034个。已建立农药经营使用档案169个,其中上线公司和企业及专业合作社150个,个体户20个。经过农药经营备案,当地农药市场秩序发生显著变化,取得明显成效:

  ——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备案,有力地控制了流入市场的农药品种,杜绝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引导经营户不采购和销售限用农药,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到10月底,该县今年抽检蔬菜5021个批样,合格率99.98%;水果样品602个,合格率100%。当地农产品真正成为“放心菜、放心果、放心茶”,有力增强了市场竞争力,目前该县火龙果30元/公斤、脐橙8元/公斤,且供不应求。

  ——有力防堵了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通过备案,发现证号过期119个,涉嫌假冒证号104个,分别占排查总数的8.7%和9.9%。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该县将这些假冒伪劣和违法农药清退出本地市场,实实在在维护了农民利益。

  ——为指导、管理农业生产提供助力。通过农药备案和建档工作,农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部门对哪些地方种植什么,需要什么药,供应商有那些品种农药,做到了心中有数,能及时开展点对点的指导服 务,为全面推行标准化用药、助推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和宽松的环境。在今年应对严重旱灾、处置病虫灾害、指导农业生产过程中,种子、肥料、农药经营备案数据库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部门根据备案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引导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适时、科学调配农业投入品,支 持了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真正找准了农药执法工作的着力点和有效方法。农药经营备案改进了农药执法检查方法,提高农药执法的工作效率。同时,农药经营备案记录与经营台账,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促进了农药经营诚信氛围的建设。目前,该县农药经营者普遍十分关注自己的农药备案记录、违法行为查处记录,努力维护诚信守法经营形象,自觉严把进货关,自觉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部分经营者 尤其是绝大多数批发户、规模经营户已经成为诚信经营典范。部分乡镇农药经营户为防止购进不可靠农药,主动联系县城批发户,开展合作经营,农资连锁经营等模式在当地得到推广,进入本地市场的农药普遍安全可控,农药经营行为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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