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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废弃包装有望告别“野外流浪”,走上“回家之路”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6-6-24 14:59:00
    

  农药是农业种植环节中用于预防、消灭、控制病虫害必不可缺的一环,相对比农药带来的粮食增产、作物品质提升的重要性,被使用过后随意乱丢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所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同样使人担忧。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农药制剂需求总量为250万吨左右,而由此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约有32亿个,平均每亩农田上残留的农药包装物就有5-10个。这些包装废弃物绝大部分是不可降解材料,造成了扭曲的“视觉污染”。如果没有完善的回收管理,将会造成了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耕地质量、对地下水源和粮食安全、人畜等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农药废弃包装有望告别“野外流浪”,走上“回家之路”

  农民习惯性抛弃“恶习”需引导

  据了解,由于农药属于危险化学品,我国对农药包装质量的标准比较严格。农药承载物包括塑料、玻璃、金属、纸等材质的瓶、罐、桶、袋等,且多属于不可降解材料,没有合理的统一回收处理,这些原本高大上的包装成为了污染源头之一。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焦少俊表示,大多数人所理解的废弃农药瓶带来的可能只是固体废弃物污染,但就专业的角度来看,农药废弃包装的危害远不止这些。废弃包装在土中能持续上百年的时间才可降解、消融,留在耕地土壤中,会影响作物根系的生长,进一步影响作物对水分、营养等物质的吸收,还影响了农机具的正常使用。而废弃包装中的残留药物毒性危害巨大,会对土壤、水源、农产品和人畜等造成污染和间接伤害。

  在记者的老家吉林省磐石市白水村,在山上放养的牛、羊、鹿等牲畜每年因为误食含有残留农药的青草饲料而造成的死亡事件不在少数,农民耕地时被包装碎片扎破脚底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随意乱丢不无关系,也有人将之归结于农民几十年来养成的习惯使然。对此,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所长杨理健认为,一方面,部分农民安全使用农药水平落后且环保意识薄弱,乱扔农药瓶的积习难改;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经销商和农民之间没有建立相应的完善回收管理制度,农民不知道将收集好的废弃农药包装集中回收到哪里。

  “既没有使用价值、又没有市场价格,加之缺乏制度要求,是农民没有形成合理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根本原因。”农业部农研中心可持续发展研究室副主任金书秦根据其多年从事农药包装回收研究的经验坦言,“总的来说就是废弃农药包装失去了在家庭中的再利用价值,我们可以经常见到化肥的包装袋子在使用过后依旧可以拿来盛装其他物品,而农药瓶(罐)则不同,其高危险性使之不能成为重复使用的容器。与此同时,高昂的处理成本则成了农药废弃包装回收的无市和无价,随手一扔也是农民的无奈之举。”

  回收实施细则亟待落实

  目前,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简单处理方式是焚烧和深埋,但是随着农药种类的不断增多,化学结构越来越复杂,农药包装也随之变化,不当的处理方式反而会造成二次污染,而进行无害化处理,需要大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这成为了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理的痛点。另外,相比较国外比较成熟的回收管理体系,国内在法律法规上略显单薄,缺少细化可执行的实施守则。

  在国际上,巴西、加拿大、比利时、德国等国家均建有比较成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以巴西为例,农药包装物回收是立法强制执行,由农民使用过后清洗干净送至农药经销商负责管理的接收站,然后由政府和企业提供转运、回收等处理工作,最后这些回收材料将被再造后用于其他行业。反观国内,现有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没有具体的农药废弃包装回收实施细则,只是在2015年,由环保部起草的一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而时至今日,该《办法》仍不见生效。对此,金书秦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早在去年4月就已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但后续却再无公开的进展,目前该《办法》处于搁置状态。因为农药废弃包装的污染涉及到土壤和水源,在“土十条” “水十条”等相关条例中也分别提到一些关于污染治理的条款,但没有针对农药废弃包装专门形成管理办法。值得期待的是,预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将在2016年重新启动,并将在2017年以前生效实施。

  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回收处理工作的责任划分就不明确,这一直是困扰大家的难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周蔚认为,我国农药企业众多,产品规格繁杂,不利于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且由于缺乏明确的主管部门和高昂的处理成本,回收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在征求意见稿中,虽然明确了谁生产谁回收、谁使用谁上交的规定,但是责任主体并没有明确,监管工作的进行无法可依。焦少俊对此也表示认同,他表示,国内目前开展工作的地区,资金来源均为财政资金,缺乏可持续的机制。因此需要在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基础上,对农药包装污染防治资金的来源做明确的规定。

  积极尝试 呈现可复制样板

  据了解,国外的农药产品价格制定中包含了后期回收处理的费用,这使得国外农药企业在回收处理时多了些主动性,而我国在这方面却并没有明确要求。青岛农业大学教授张振芳坦言,目前国内的农药企业主动进行废弃包装回收工作的屈指可数,部分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会站在公益性质层面主动进行一些回收处理,但是整体行业没有形成惯例导致这些企业有些后继乏力,回收工作亟需行业达成共识,增添动力。

  值得欣慰的是,各地政府和部分企业已经拉开农药废弃包装工作的大幕。6月2日,杜邦植物保护公司在山东高密召开《杜邦康宽环保行》新闻发布会,对“康宽”品牌农药废弃包装进行回收奖励制度,使用该产品的农户可凭10个“康宽”农药瓶到经销商处进行回收,得到一瓶“康宽”产品的奖励。该活动开展3年多来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安徽、山东等地得到较好回应,部分农民已经形成了按时回收的良好习惯。

  去年9月,《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正式施行,按照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有效解决了废弃农药包装物对生态环境、产品质量安全等危害,受到了当地百姓的追捧。

  据悉,近年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在各地均有政府、企业或是行业协会主导的试点,取得了一些良好进展。在上海,政府用其雄厚的财政实力直接支付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成本;在广西,政府主要通过将企业行为纳入政府规划、倡议的方式给予支持,这都为我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优秀范本,而包括山东、江苏、海南等地正在准备出台相关的回收管理制度,我国农药废弃包装回收工作正在摸索中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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