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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是“流油的肥差”?谁在收保护费,给假货开绿灯?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7-8-16 9:15:00
    

    曾几何时,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启动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雷霆万钧,声势浩大,但是农资市场造假为何依然泛滥,屡禁不止? 原来,基层农资市场覆盖一张灰色保护网——执法经济。

农业执法是“流油的肥差”?谁在收保护费,给假货开绿灯?

    何谓“执法经济” ?

    央视《焦点访谈》曾以“谁在收‘保护费’”为题,报道了县(以下称某县)工商部门发布“红头文件”,向所有经销商户征收“保护费”。县工商部门把“收费罚款”指标分解到区、段、组,最后落实到人,每位执法人员罚收任务平均3万元,并把收费罚款与工资、奖金、福利挂钩,对超额完成任务的,超出部分100%奖给个人,完不成任务就按比例扣发工资和各类补贴,还影响评优晋级。有关人员解释说:只要营销商户积极交费或者多交费,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撑腰”。言下之意,即使你违规经营,也可以为你亮开绿灯。

    改革初期,农资产品市场全面放开,民营企业和经销商如雨后春笋,随之假冒伪劣产品崭露头角。与此相应的是市场管理机构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就全国来说这可是相当庞大的数目,在当时国家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只有采取“自收自支”或“半收半支”措施供养这批执法人员。这就是全国很多地方实行的“执法经济”。既无法律规定,也无法律约束。

    种子执法: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山东省某县种子管理站有8名执法人员,全为“自收自支”,就是说全年工资福利和经费完全依靠“执法经济”解决。一位企业老板说:种子企业都守法经营了,去罚谁啊?为了生存,执法人员主要挑毛病找碴儿。经销商天天提心吊胆,随时会遭遇罚款临头。这样过日子不是长事啊!于是双方商定:全县7家注册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每年上交2万元的保护费,集资14万元;全县167家种子经销店,每年交2000元的管理费,集资33.4万元。两项加起来约50万元,平均下来可以保证每位执法人员年收入5、6万元,这样除去“五险一金”,在县域经济可也算是衣食无忧的好差事了!

    种子行业有段流行语:育种的不如繁种的,繁种的不如卖种的,卖种子的不如套包的,套包的不如执法的。谨小慎微的种业老板宁愿选择支付贿赂成本破解“执法经济”,而不愿意也不敢通过法律途径去和权力部门较真儿。老板说:逢年过节,公司都要装满一车礼品,提上一兜红包,挨门挨户“求神拜佛”,保佑一年平安。一位地方官员说:这不是哪一级政府或哪一个部门能解决的事,也不是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问题。制度性垄断导致企业的微观主体地位在市场中难以确立,干预了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归根到底说还是政府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买到假肥料,你应该这么做!

    从今年开始,销售假肥料最多可判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法律对经销商收假也作出了严厉的惩罚,使售假风气不至于那么猖獗。所以一旦您买到了假肥料,要做以下两件事情:

    一是立即向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举报,走协调解决的办法。举报电话:12315、12316。

    二是走法律程序进行投诉。1、注意投诉的时效性。我国的法律规定,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其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因此,农民要投诉一定要在有效时间内进行。2、注意搞好农资的权威技术检测。由于农资是特殊的商品,在自己认为其购买的农药、肥料等农资有质量问题时,在投诉前应当向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申请鉴定。鉴定结果确实为假劣农资时,方可投诉。3、注意投诉材料的齐全。投诉时要书写诉状,内容包括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购买农资日期,价格、销售者或生产者,农资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时间,因农资质量带来的损失,并要带上购买农资的发票或复印件,并保留好质量监督部门的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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