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肥料频频曝光,农户该如何避免购买伪劣产品? |
来源:中国农资传媒 2018-6-7 9:10:00 |
宁夏:6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通报了2018年春季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44家农资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肥料产品和农膜产品93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18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80.6%。 一、肥料产品 本次共对宁夏41家生产企业抽查肥料产品89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18批次,合格率79.8%。抽查的肥料产品主要有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硫酸铵、硫酸锌铵、过磷酸钙、脲铵氮肥、含硫氮肥等。 本次抽查依据GB 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21633-2008《掺混肥料》、GB/T 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NY 525-2012《有机肥料》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主要对标识、总养分、有机质、水分、粒度、氯离子含量、重金属、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识、外观、氮含量。其中标识不合格占不合格项总体的25.9%,外观和氮含量不合格占不合格项总体的51.8%。 二、农膜产品 本次共对宁夏3家生产企业抽查农膜产品4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依据GB 13735-1992《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的规定,主要对规格、外观、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直角撕裂负荷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 广东:5月29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工商局2018年春季流通领域肥料商品质量抽检严重不合格商品名单》。该局组织完成了2018年春季全省流通领域肥料商品质量集中抽检工作。其中,发现20种严重不合格商品。 本次公布的严重不合格商品名单,标称生产企业涉及武汉中科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标称)、玉林市佳田肥料有限公司(标称)、格林斯肥料(烟台)有限公司(标称)、山东源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称)、南京丰惠肥料有限公司(标称)、青岛欧赛斯肥业有限公司(标称)、广东新盛丰肥业有限公司(标称)、山东德州益田肥料有限公司(标称)、漳州市绿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太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金穗肥业有限公司、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态肥厂、湖南华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农化肥有限公司等。 山东:日前,山东省日照市工商局网站发布了2018年春季流通领域农资抽检不合格名单。2018年3月26日-4月4日,日照市工商局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规定对全市部分农资市场进行了“双随机”抽检。截至2018年5月24日,抽样、检验报告送达以及复检等工作全部依法定程序进行完毕。 本次抽检主要以肥料为重点,共检查经营户90户,抽取样品150个,其中合格145个,不合格5个,合格率97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打击销售不合格化肥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资选购要留心 一是提醒防“游商”。农资经营者除了应持有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外,经营农药的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的要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而有些走村串户的“游商”,没有合法经营资质和固定经营场所,常常打着“低价”“高科技产品”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售卖后一走了之,一旦出现问题却找不到人和经营场所,导致无法维权造成损失。提醒广大农户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产品。 二是提醒看包装。购买农资产品,要注重查看产品外包装。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产品。如果包装标签内容不全,则质量就难保证。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 三是提醒验证照。要留心查验经营者的证照。尤其是农药、化肥、种子,要查看经营者的资质,即是否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等。要在证照齐全合法的经销商处购买。 四是提醒比价格。购买农资产品时,要货比三家,注意比对价格。要注意肥料养分含量与价格的一致性,一袋肥料的价格主要由养分含量决定,不能只考虑价格便宜,忽视营养含量。最好购买正规肥料厂家生产、企业信誉和口碑好的产品(最好有检测报告),或过去用过效果好的产品,质量有保障。 五是提醒慎网购。网购农资产品需谨慎。网购的农资如果有问题,由于缺乏实体店,索赔会比较困难。所以,网购农资尽量选择大的电商平台,查看该电商信誉度,并且要看清该网点是否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的产品销售资格证书;其次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需求,与平台沟通好,并留存好相关的凭证。 六是提醒留凭证。购物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要留心索要购物凭证,并将购物的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主要项目填写清楚,有经营方的签名、盖章。在使用农资产品时,如种子、化肥等,最好要留存少量的样品,如果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便于消费者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获得维权证据。 农民朋友如果购买和使用农资后发现质量问题、出现消费纠纷,要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辖区工商、质监、农业部门或消协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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