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复配水剂要取消登记? |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2-1-16 |
农业部于12月16日召开的北京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来自农业部、卫生部、环保部、工信部、国家质检局、国家工商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9家单位的28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作为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复配水剂的登记”问题作为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进行了专题研讨,会上,各委员提出了明确意见,应该坚决贯彻1158号公告,取消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复配水剂的登记,且应该对现有获得证书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回证书。 早在2009年2月25日颁发的1158号公告中明确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批准有效成分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水剂(主要是10%草甘膦水剂)的登记。但是1158号公告公布后,10%草甘膦水剂生产企业的反映和落实情况有很大的差别。由于公告中没有提到混配,个别厂家想“钻空子”登记了低于30%的草甘膦复配水剂。从表象看,1158号公告出台后,市场上确实没有了10%草甘膦水剂,但是少数产品,如10.85%2,4-滴酸•草甘膦水剂这个产品中草甘膦含量是10%,2,4-滴酸的含量是0.85%,焦点问题是,10%的草甘膦不符合公告要求,应该禁用,加上0.85% 的2,4-滴酸就合法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经调查,相同的情况不止一家,有三个厂家登记了20%麦畏•草甘膦水剂(草甘膦17%、麦草畏3%)、一个厂家登记了15%2甲4氯•草甘膦等(草甘膦13%、2甲4氯2%)。 农业部禁止生产有效成分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水剂主要是考虑到环保问题,不管是10%的草甘膦,还是10.85%2,4-滴酸•草甘膦,对环境的影响本质相同。 |
相关阅读 |
草铵膦市场发展明显加快,出口数量4年复合增长率8.4% |
北京市部署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 |
中药三七登记用药空间巨大,市场潜力不容小觑 |
首页 | 快讯 | 产品库 | 厂家库 | 图谱 | 种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