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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布2018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
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    2019-3-11 9:22:00
    

    3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下称《通报》)。

    《通报》指出,2018年重点抽样检测了29个省(区、市)和境外生产企业的8119个农药样品。其中,质量合格样品7568个,合格率为93.2%;不合格样品551个,不合格率为6.8%。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370个,占检测样品总数的4.6%,占不合格样品的67.2%。

农业农村部公布2018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

    生物农药非法添加严重

    合格率仅54.7%

    例行随机抽查、专项抽查的产品合格率高于重点抽查

    对市场销售的农药产品开展例行随机抽查,抽检农药样品5926个,合格率为94.7%。对蔬菜(含食用菌)、瓜果、茶叶、中药材生产用农药产品开展专项抽查,抽检农药样品1291个,合格率为93.7%。对指定抽查企业的农药产品开展重点抽查,抽检农药样品902个,合格率为82.6%。其中假农药117个,占重点抽查不合格产品的74.5%。

    大豆、玉米、水稻用药产品质量相对较高

    大豆、玉米、水稻、小麦、果树、蔬菜、茶树、棉花用药合格率分别是98.1%、97.7%、95.3%、94.4%、93.1%、92.5%、90.9%、88.5%。

    杀菌剂、除草剂产品质量好于杀虫剂产品

    在检测的8119个农药样品中,杀虫剂4313个,占检测总数的53.1%,质量合格的3931个,合格率为91.1%;杀菌剂1638个,占检测总数的20.2%,质量合格的1573个,合格率为96.0%;除草剂2070个,占检测总数的25.5%,质量合格的1974个,合格率为95.4%;其他98个,合格率为91.8%。

    生物农药质量合格率仍偏低

    共抽查生物农药128个产品,质量合格的70个,合格率为54.7%,不合格产品主要是检出非法添加毒死蜱、啶虫脒、仲丁威、氯虫苯甲酰胺、虫螨腈、高效氯氰菊酯、百菌清、吡蚜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唑虫酰胺、克百威、氟虫腈等农药成分,或有效成分未检出。

    高毒农药成分非法添加

    仍需重视

    从检测情况来看,质量不合格产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同一产品同时存在几种情况的,重复计算)。

    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

    标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未检出的产品有224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40.7%。未检出的农药有效成分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毒死蜱、三唑磷、高效氯氰菊酯、辛硫磷、敌敌畏、氰戊菊酯、氧乐果、联苯菊酯、茚虫威、啶虫脒、吡虫啉、马拉硫磷、甲氰菊酯、多杀霉素、苦参碱、异菌脲、甲基硫菌灵、代森锰锌、福美双、烯唑醇、嘧霉胺、咪鲜胺、丙环唑、抑霉唑、噻呋酰胺、敌草快、草铵膦等。

    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

    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有222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40.3%。其中,添加高毒农药的有29个,占擅自添加农药的13.1%,具体为:3个产品检出特丁硫磷,1个产品检出治螟磷,13个产品检出克百威,4个产品检出甲拌磷,3个产品检出氧乐果,3个产品检出水胺硫磷,2个产品检出灭多威,1个产品检出硫丹。同时,195个敌草快水剂中有38个产品非法添加百草枯,占19.5%。

    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

    产品中含有标明的有效成分,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有203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36.8%。其中,一种或总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含量50%的产品有89个,占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产品数的43.8%。

    部分标称生产企业否认产品由其生产

    在抽查的产品中,有579个产品被348家标称生产企业否认由其生产。其中,质量合格的192个,合格率为33.2%;质量不合格的383个,不合格率为66.1%,占本次监督抽查551个不合格样品的69.5%。有37家标称生产企业否认产品由其生产的次数达3次以上。

    查处、监管

    一个都不能少

    核查不合格产品

    对监督抽查发现的551个质量不合格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通知本辖区农药经营者认真核查,一旦发现有此551个不合格产品的,要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按照销售档案收回已销售产品,防止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

    追踪查处假冒产品

    对标称生产企业确认的假冒产品,加强重点监督检查,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通报的假冒产品,追踪产品来源,依法立案查处。标称企业所在地农业部门要及时到企业成品仓库核查,抽取相应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发现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组织查处。

    查处违规经营单位

    对违规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经营单位要责成当地农业部门依法查处,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对违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要一查到底。拒不配合提供产品来源的,可纳入征信管理体系予以公开。对经营2种(次)以上假劣农药的单位,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还要约谈其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强日常监管。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跟踪监管

    监督抽查中发现31家标称生产企业生产3种(次)以上假劣农药,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尽快建立健全追溯管理体系,以防假冒。对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要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报请我部吊销其农药登记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对灭生性除草剂和生物农药产品开展全面检查

    监督抽查发现,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中非法添加百草枯成分、生物农药产品非法添加化学农药成分问题较为突出,各地农业部门要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查清产品来源和去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擅自添加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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