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肥料企业生产掺混肥料冒充复混肥料被重罚! |
来源:网络 2019-8-1 8:53:00 |
7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公告,对安徽省恒信肥业有限公司,寿县双桥镇沃龙农化厂两家企业分别进行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4.44吨和0.5吨,罚款28176.8元和37400元的行政处罚。 寿县双桥镇沃龙农化厂 4月23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寿县双桥镇沃龙农化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以生产的掺混肥料冒充复混肥料共10.44吨,已销售6吨,4.44吨被本局扣押,肥料售价为1480元,生产成本为1380元,违法所得1044元。当事人生产的肥料经检验合格。后当事人主动追回已销售的肥料2.44吨并进行处置。当事人以生产的掺混肥料冒充复混肥料,产品标注的厂名、厂址为伪造,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为他人所有。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合并处罚如下: 1.处罚款28176.8元; 2.没收违法产品4.44吨; 3.没收违法所得1044元; 4.没收印有“复混肥料”字样的包装袋190条。 安徽省恒信肥业有限公司 4月23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安徽省恒信肥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以生产的掺混肥料冒充复混肥料共8吨,已销售7.5吨,0.5吨被该局扣押,肥料售价为1400元,生产成本为1300元,违法所得750元。当事人生产的肥料经检验合格。当事人以生产的掺混肥料冒充复混肥料,且已大部销售,产品未标注真实的厂名、厂址及生产许可证号。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合并处罚如下: 1.处罚款37400元; 2.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0.5吨; 3.没收违法所得750元; 4.没收印有“复混肥料”字样的包装袋643条。 如何辨别复混肥优劣 一看:先看肥料是否双层包装,再看外包装袋上是否标明商标、生产许可证号码、农业使用登记证号码、标准代号、养分总含量、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最后看内包装袋内是否放有产品合格证,若上述标识不全,有可能是伪劣产品。 二摸:国家标准规定三元素低浓度复混肥料的水分含量应小于或等于5%,如果超过这个指标,抓在手中会感觉粘手,并可以捏成饼状。 三烧:取少量复混肥置于铁皮上,放在明火中烧灼,有氨臭味说明含有氮,出现黄色火焰说明含有钾。 四闻:复混肥料一般来说无异味(有机无机复混肥除外),如果有异味,是由于基础原料氮肥主要用农用碳铵,或是基础原料磷肥中含有毒物质三氯乙醛。三氯乙醛进入农田后轻则引起烧苗,重则使农作物绝收,而且毒性残留期长,影响下季作物生长。因此,农民朋友最好不要买有异味的复混肥。 五溶:优质复混肥水溶性较好,浸泡在水中绝大部分能溶解,即使有少量沉淀物,也较细小。而劣质复混肥难溶于水,残渣粗糙而坚硬。 六尝:因市场上钾肥价格较高,有些不法厂商用红砖粉碎后充当钾肥。在购买时农民朋友可以微量尝一尝红色颗粒,氯化钾有咸味,而红砖颗粒则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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