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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化肥后西瓜歉收预计损失约62万元,瓜农要求农资经营部赔偿
来源:中国农资传媒    2019-9-12 9:27:00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由湖州上级部门转办的一起纠纷:在南浔区种植西瓜的台州瓜农陈先生等四人投诉称,今年2月份使用在德清某农资经营部购买的化肥后,原本长势良好的瓜苗逐渐死亡,导致西瓜歉收,预计损失约62万元。他们找到经营部索求赔偿,双方因索赔金额产生分歧。

使用化肥后西瓜歉收预计损失约62万元,瓜农要求农资经营部赔偿

    接到投诉后,德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新市市场监管分局前往农资经营部了解情况。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资质和证照齐全,有主体经营资格,进货渠道正规。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农资经营部的负责人在出事时也赶赴南浔区现场查看,同时也向供货方杭州某农资公司反映情况,争取杭州方协助处理。

    经过现场查看,商家认为瓜苗死亡的原因可能是化肥中钙含量较高加之土壤潮湿,导致了瓜苗根部烧死,但也不排除化肥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不可控因素。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一般这种纠纷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难以确切追责。他们以“先行协商和解”为原则,两次组织双方调解。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瓜农辛苦耕种不易,收成却不尽如人意,农资经营部的负责人也满腹委屈,从正规渠道进货居然惹上纠纷。调解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协调双方互谅互让,并向他们普及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经调解,双方各退一步。由于瓜农在瓜苗死后再次补种,及时补救,实际损失被及时控制,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由农资经营者免除瓜农购买钙镁磷肥及其他肥料货款共计40270元,并补偿损失2万元,当场支付,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关于农资选购

    在选购农资商品时,应当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农资经营单位,尽量选择国内知名品牌农资商品。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正确流程操作,有疑问及时与商家联系沟通。购买后保留购货凭证,大额交易时签订合同,留存样品,以便日后发生纠纷作为佐证。一旦遭遇侵权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施肥

    西瓜的需肥量虽然比较大,但本身的根系比较脆弱,容易因肥力过大而使得根系烧坏。西瓜从幼苗到成熟的整个生长过程,对于各种肥料的吸收有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对肥料的不同需求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生长阶段:

    1、在西瓜幼苗期,不要追肥过多,追肥不能离根太近,避免造成肥害。

    2、西瓜是忌氯作物,尤其在西瓜的膨瓜期,不要追施含氯的化肥,避免抑制糖分积累,口感变差。

    3、不要过多施用人粪尿,因为人粪尿中含氮较高,容易引起植株徒长,使坐瓜困难。

    4、在西瓜的结果期,在温度变化过大、土壤湿度变化过大等情况下,不要使用冲施化肥,避免加重西瓜裂果。另外,不要在高温、大风、降温、下雨等天气下对植株进行冲肥,避免造成营养浪费。夏季高温,可在清晨或傍晚地温稍低时浇水冲肥。

    5、在果实膨大的中后期,不要施用化肥,尤其控制氮肥的追施,避免影响西瓜的含糖量和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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