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产品标签不合格,买农药的农户们千万要注意! |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2019-11-13 10:13:00 |
近期发现,一款标称“济南**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的农药产品标签不合格。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原农业部第2567号公告明确规定,2,4-滴丁酯等32种农药列入《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其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其中2,4-滴丁酯等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其他10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的时间另行规定)。 但这款标注农药登记证号为“PD20150365”、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为“农药生许(鲁)0192”、生产日期为“2019/03/26”的68%扑·乙·滴丁酯乳油(2,4-滴丁酯含量为18%,扑草净含量为10%,乙草胺含量为40%),其标签并未标注“限制使用”字样,违反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对农药生产企业,第五十七条第三款“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对农药经营者予以处罚。 如果该款农药的经营者未取得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农药(不包括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只取得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农药(不包括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农药(包括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均应当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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