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农资圈出台的政策回顾,看看政策是如何影响市场的 |
来源:农资与市场杂志 2019-12-9 9:26:00 |
2019年,对于三农产业及农资行业是值得铭记的一年。 这一年,国家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政府出台了诸多重磅文件,全力发展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的绿色、健康发展,推进农资行业的转型和升级。农资行业迎来发展的拐点。 所以,在市场的寒冬下,农资行业热闹依旧,改革步伐铿锵有力,高质量成为行业共识,整个行业向好发展。 临近岁末,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2019农资圈出台的这些政策,看看这些政策是如何影响今年的市场,并将继续影响明年的行情! 01、“最强”土壤保护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 2019年1月1日,被业内称为“最强”土壤保护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之所以被认为是“最强”,一方面是体现在对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这一块,另一方面是对污染责任人追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不规范处理农业投入品的废弃物、向农用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用于复垦的土地等违法行为,将会由相关领导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还将实施拘留措施。 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国家对土壤的保护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土壤污染防治进入了“新纪元”。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农用土壤修复改良成为行业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农资行业又一个蓝海市场。 02、中国进入“品质农业”时代 《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公布 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的《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向社会公布。 《规划》分阶段制定了到2022年和到2035年的质量兴农发展目标。到2022年,要基本建立质量兴农制度框架,初步实现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经营者素质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农业“四高一强”格局。 规划明确了未来农业的发展路径: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的“四化”之路, 也给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在品质兴农的新形势下,生产出绿色、高效的农资产品,转型服务,布局作物全程解决方案,帮助农作物品质提升、引导农民种植升级,是农资企业转型的风口。 03、大豆振兴计划实施 今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了大豆振兴计划,提出要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四川等传统大豆种植区实施振兴计划。力争到2020年,大豆种植面积扩大到1.4亿亩,大豆平均亩产提升至135公斤,国产食用大豆蛋白质含量、榨油大豆脂肪含量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2年,大豆种植面积达到1.5亿亩,大豆平均亩产达到140公斤,蛋白质含量、榨油大豆脂肪含量再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 业界认为,国家继续鼓励增加大豆种植面积,进一步提高国产大豆产量和品质,强调大豆种植的绿色发展,与农资行业“减量增效”的转型路径相一致,对农资行业而言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04、土地托管有“标准”了 全国首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在山西发布 6月下旬,全国首个农业生产托管地方标准DB14/1807—2019《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在山西发布,从2019年8月25日实施。 《规范》明确要求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是不流转土地经营权,只提供生产环节服务,并明确要求把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此外,《规范》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方式、服务组织、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适用于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服务组织及其服务都有详细的标准。 《规范》的出台,将使农业生产托管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农业生产托管行业将更加规范!从土地流转到土地托管,国家对土地托管模式的大力推动,意味着土地集约化和规模化种植的趋势不可逆转。土地的变革,也将改变种植户购买农资产品的方式,加剧农资渠道的洗牌。 05、长江经济带“三磷”整治 2019年,可以说是磷化工治理的元年,国家将“三磷”综合整治列为环保工作的重点。二月份,国家开展了三磷环保专项整治;五月份,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磷化工的环保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程。7月3号,焦点访谈报道了黄磷污染问题,引发西南地区黄磷产业全面整治。 7月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长江“三磷”排查整治技术指南》,针对磷矿、磷肥、含磷农药、黄磷和磷石膏库5类重点涉磷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治理要求。 除了对历史堆场进行整治,沿江多地还将严控增量,严禁新增涉磷生产企业。8月份,工信部宣布废止《黄磷行业准入条件》,黄磷企业压力很大。 受此因素影响,国内黄磷供应将缩减,价格将上涨。并且,这一涨价效应会传导到下游的草甘膦、磷酸、草铵膦上,造成产品价格的上涨。 06、化工园区关停、搬迁 9月20日,江苏省下发《关下达于年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全省共排查出列入整治范围的化工生产企业4022家,计划关闭退出1431家,停产整改267家、限期整改1302家、异地迁建77家、整治提升945家。2019年全省计划关闭退出579家,计划关闭和取消化工定位的化工园区(集中区)9个。 自“3.21”化工厂爆炸事故发生之后,盐城市率先决定,永久性关停响水化工园区,对江苏全省50个化工园区开展全面评价,全力推动化工园区整治改造提升。其后,山东、浙江、江西、湖北、河南、甘肃等地都发布了政策文件,对于辖区内化工园区的数量和新建做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规定期限内,危化品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对于化工园区也做出了压减数量等要求。 07、高毒农药禁用 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 进入2019年,89种禁限用农药被提上日程,且禁用力度越来越强。1月1日起,含有溴甲烷成分的农药产品被禁止在农业上使用。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自3月22日起,农业农村部不再受理、批准含氟虫胺农药产品(包括该有效成分的原药、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的农药登记和登记延续。自3月26日起,撤销含氟虫胺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氟虫胺成分的农药产品。 …… 除了这些高毒农药外,草甘膦也面临被禁的困境。2019年贵州开展茶园菜园果园清源行动,全面禁止使用化学除草剂,广泛开展“宁要草、不要草甘膦”的宣传活动。 这一系列政策表明,高毒农药禁用已经成为趋势,且不可逆转。如何优化产品结构,生产出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等低毒低风险农药。代替被淘汰的高毒高风险农药,成为农药企业发展最为迫切的选择。 08、肥料落后生产工艺被淘汰!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共涉及行业48个,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新建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等工艺被列入限制类,没有配套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装置的尿素生产设施等工艺被列入淘汰类。 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是《目录》修订的重点。随着明年《目录》的实施,随着国家环保力度的加大,落后产能和不合格企业淘汰的速度将会加快,行业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高,农资行业将迎来真正的洗牌期。 09、柑橘黄龙病防控在广西有法可依 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柑橘黄龙病防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规定对柑橘黄龙病防控中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柑橘种植者和柑橘种苗繁育者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对推行“种植无病种苗、防治(柑橘)木虱(等媒介)、清除染病病株”的防控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对违反法规的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广西是我国柑橘第一大主产区,也是柑橘黄龙病的长期发生区和严重发生区。柑橘黄龙病可防可控不可治,此《规定》的出台,为预防、控制、扑灭柑橘黄龙病提供了法律依据,极大加强了广西对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管理,推动广西柑橘产业可持续发展。 10、肥料行业多个肥料标准发布 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一批化工行业标准,其中《含腐植酸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含海藻酸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含硫酸脲复合肥料》《聚合物包膜尿素》《聚合物硫包衣尿素》《含肥效保持剂肥料》等6项新型肥料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发布了《化肥防结块剂》行业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肥料级氯化钾国家标准GB/T 37918-2019”,并宣布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的发布,将给与市场上查验肥料产品里是否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以方法指导,让肥料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无处遁形。 这些标准的发布,将为这几类新型肥料肥料的规范发展提供标准支持,推动肥料行业的产品升级和结构调整。 11、小宗作物农药产品获登记 10月9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将其作为《山东省第二批防治特色小宗作物病虫草害登记农药推荐名录》发文予以公布,要求各地结合生产实际,指导农药使用者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内容正确选择农药产品并科学使用。 据了解,为破解特色小宗作物生产中无登记农药可用的难题,山东省近年来持续组织开展了农药登记联合试验。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已经有60个农药产品获准可用于防治大葱、姜、金银花、韭菜、樱桃等5种作物的12种病虫害,51家农药生产企业新获210个农药登记证。 12、农业保险开启高质量发展之路 10月12日,财政部网站引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意见。 通知提出,力争到2022年,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却面临着“农户不愿投保、市场不愿入局” 的尴尬境地,原因就是赔款太低、程序繁杂,农户感觉保险公司不靠谱。通知的提出,加快了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有效避免了农业保险发展与“三农”需求的差距,实现农业保险保农业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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