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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六个与农药相关
来源:农财网农化宝典    2019-12-12 9:38:00
    

    今年9月以来,湖南常德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查办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为展示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震慑违法行为,日前对其中10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笔者梳理这十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发现,十起案例中有六个案例与农药相关,涉及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使用禁用农药等多个方面,其中两起为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国内较大的网购平台拼多多也牵涉其中。

这十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六个与农药相关

    10起典型案件如下:

    一、熊某某在豆芽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案

    10月8日,汉寿县农业农村局接到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函,通报熊某某于7月19日销售的豆芽经检测含有禁用农药4-氯苯氧乙酸钠(植物生长调节剂)。经调查,熊某某生产该批次豆芽50公斤,以4元/公斤销售给附近居民47公斤,获违法所得188元。

    熊某某在豆芽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夏某某经营假农药案

    10月25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西湖管理区为民农资批发部经营的“60%唑醚咪鲜胺悬浮剂”柑橘专用农药进行监督抽检。

    经检验,该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标签标注的有效成分不符,属假农药。经调查,夏某某通过农药推销者上门推销、物流送货方式,购进该农药50瓶(100ml/瓶),销售了47瓶,获违法所得329元。夏某某经营假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四十四条的规定,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9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赵某某涉嫌未附检疫证明经营运输生猪案

    9月20日晚8时,澧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该县复兴镇动防站报告,复兴交警中队拦截了一辆装有9头生猪的运猪车,因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文件,请求处理。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立即派出执法队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当事人赵某某运输9头生猪由澧县梦溪镇运往城关屠宰场,在复兴镇被交警拦截,9头生猪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桃源县银星水稻棉花专业合作社推广、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案

    9月8日,桃源县农业农村局接到双溪口镇种粮大户姜某某投诉,称其今年种植的600亩“皖稻51”一季稻减产严重。9月9日,农业执法人员对田间现场进行鉴定勘查,对种子进行检查,发现该批种子是当事人以订单农业生产方式销售的,未经国家审定或湖南省审定、备案。

    当事人推广、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投诉人减产损失协调处理补偿10万元。

    五、常德浩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10月10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桃花源风景名胜区三新农资精品店经营的“40%五氯福美双”杀菌剂农药进行监督抽检。该农药添加了0.9%的吡唑醚菌脂隐性成分,属假农药。

    经调查,该农药是常德浩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在湖南省举办的植保会上定购的,共计3件13.5公斤,货值900元。该公司于2019年3月10日向何毅销售2件,获违法所得780元;于5月21日向桃花源风景名胜区三新农资精品店销售1件,获违法所得390元。常德浩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四十四条规定,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7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戴某某在脆香桃种植中涉嫌使用禁用农药案

    9月5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行动中,对澧县百合园易佳水果店销售的脆香桃进行抽样送检。9月29日,检测报告显示该批脆香桃含有禁用农药甲胺磷成分,且农药残留超标。

    经调查,该水果店销售的脆香桃是澧县金罗镇八一村农民戴某某种植销售的,共给水果店供货51.5公斤,所使用的农药是从网上购买的。戴某某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七、得益屠宰场未记录生猪来源案

    9月9日,临澧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接到举报,有一辆装有12头生猪的运猪车进入了得益屠宰场,涉嫌未经检疫,该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龚某某(另案处理)由临澧县安康屠宰场向得益屠宰场运送了12头生猪,未向屠宰场提供检疫证明,得益屠宰场将12头生猪进行了宰杀,未记录生猪来源,该行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临澧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作出对得益屠宰场主要负责人全某某罚款5000元,对得益屠宰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八、鼎城区红科农资经营部经营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采购农药案

    9月23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山东海而三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举报,武陵区华扬园艺蔬菜农资服务部和鼎城区何飞种子经营部在拼多多电商平台上销售假冒该厂生产的80%多菌灵农药。

    经调查,两家在电商平台销售的该农药均由鼎城区红科农资经营部提供,鼎城区红科农资经营部于2019年8月、9月两次从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流动商贩处购进20桶80%多菌灵农药,共计200公斤,于8月6日以112元/桶的价格卖给华杨园艺蔬菜农资服务部7桶,获违法所得784元;于9月11日以80元/桶的价格卖给何飞种子经营部13桶,获违法所得1040元。

    鼎城区红科农资经营部经营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采购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24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九、胡某某电捕鱼案

    8月20日1时50分,市渔政站执法人员巡逻至鼎城区第四自来水厂沅水上游100米时,发现当事人胡某某正在实施电捕鱼。经查,当事人有机动木船一艘,木船上有风帆蓄电池一只、逆变器一台,有电线的捞网一根,电头灯一只,渔获物1条。当事人实施电捕鱼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渔获物、没收电鱼设备(风帆蓄电池、逆变器、捞网、头灯),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澧县绿地植保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经营劣质农药案

    9月5日,澧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其种植的“红地球”葡萄使用了某种农药后导致严重减产。

    9月6日,农业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使用的农药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其使用的浸果保果的农药中,标注广东德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装的赤霉酸为过期农药,生产日期为20160313,该农药规格为1克/袋,质量保证期2年。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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