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项目县补助200万!广东耕地土壤酸化治理有大动作 |
来源:农财网农化宝典 2020-7-23 9:31:00 |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广东省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针对省内耕地土壤酸化较为明显的水稻、蔬菜等农作物种植区域的土壤酸化问题,选取10个项目县,每县补助200万元,集成推广调酸控酸等土壤改良技术模式,建立20万亩以上土壤酸化耕地治理示范区。 《方案》要求,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土壤pH值提高0.1个单位以上,有效缓解耕地土壤酸化程度,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到2025年,项目区退化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等,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 同时,《方案》指出,将在全省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摸清不同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现状,完成数据库更新。 建设内容 (一)土壤酸化耕地治理。 每个项目县(市、区)选择土壤pH值小于5.5的强酸性耕地,建立治理示范区面积2万亩以上(其中包括设立1个连片1000亩以上石灰质酸化耕地改良试验示范区,亩推荐熟石灰使用量273公斤,在翻地前将熟石灰均匀撒在土壤表面,用农机具进行翻耕或通过加挂漏斗进行机械化施用)。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1个连片万亩以上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区。树立标志牌2个(土壤调理剂和石灰质酸化耕地改良试验示范区各树立1个,样式见附件5),设立20个效果监测点和1个田间试验点。 (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完成110个县(市、区)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和数据库建设,更新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将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结果标注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图上。 实施区域 选取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量前十名的英德市、雷州市、乐昌市、廉江市、南雄市、遂溪县、翁源县、阳山县、连州市和曲江区实施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 优先在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省级粮食现代农业产业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脱贫攻坚重点区域实施。 遴选实施主体 要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集中连片、基础条件较好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实施主体。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项目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取农企合作的方式,吸引有实力、有技术、有意愿的企业参与项目实施,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行为主、政府扶持启动为辅的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常态化实施组织方式、服务机制和政策框架。 补助标准、对象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 在10个项目县(市、区)建立土壤酸化耕地治理示范区,每个项目县(市、区)补助资金200万元(亩均补贴100元),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物资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宣传培训、效果监测、田间试验、土样检测、效果评估、标志牌制作等项目相关事项,具体的分项补助金额要按照资金与工作相匹配原则,对照任务清单(附件1),由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行确定。 县域耕地质量变更评价工作经费12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和汇总、变更评价、技术培训与交流,以及购置电脑设备和专用材料等。 (二)补助对象。 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资金补助对象主要为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实施项目任务的各个单位(包括社会化服务组织、企业)和个人。 进度安排 为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根据全省农时季节实际,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以下进度安排推进项目实施。 (一)6-7月制定省级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建设任务、技术模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同时,省农业农村厅会同地级市农业农村局指导项目县完成县级项目实施方案。 (二)8-9月组织项目县进行补贴物资政府采购、开展技术培训,完成项目区效果监测点布设及实施前土壤样品取样分析等。 (三)10-12月将补贴物资造册登记、发放到实施主体,同时,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到项目区技术指导,确保物资和技术到田。 (四)2021年1月编写省级项目年度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2021年10月完成效果监测点实施后土壤样品取样分析,撰写实施效果技术报告。 查看《方案》全文请登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 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046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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