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元!广东将重点补贴这3类肥料 |
来源:农财网农化宝典 2020-7-25 8:26:00 |
7月22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广东省2020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今年将继续支持大埔县、五华县、英德市和饶平县4个县开展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每县补助500万元;新增龙门县开展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补助1000万元。 《方案》指出,补贴对象以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带动小农户参与。此外,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类型养分产品市场价60%,补贴资金占比不得超过项目资金的30%;生物有机肥、有机水溶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市场价40%。 目标和任务 《方案》要求新增试点县需建立核心示范区2万亩以上,在实施年度周期内要保持基本稳定并且每年施用有机肥。 试点县核心示范区内化肥用量要减少15%以上,有机肥用量要提高20%以上,带动试点县整县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用量,提高示范区产品品质,改善土壤质量。 试点县要细化实施方案,根据试点工作任务、资金规模和当地实际,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规模、技术模式、目标任务以及示范区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计划、进度安排等,细化技术模式要点,优化资金补助方向,科学测算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主体和补贴政策 试点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一批规模较大、技术成熟、效益良好、诚实守信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试点任务,并与其签订协议。 需科学测算补助资金,合理确定补贴方式,完善补贴程序,提升有机肥施用技术与配套设施水平。加强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统筹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01、补贴对象 以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带动小农户参与,优先扶持发展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有机肥积造施用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 02、补贴方式 以政府购买服务和技术补助为主,大力推行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有机肥施用到田服务,引导农户就地就近施用有机肥,提高有机肥资源利用率。 有机肥收集处理、运输、施用到田服务或第三方监管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有机肥积造施用配套设施和施肥机械等采用先建后补;有机肥源不足的地方,农户购买施用商品有机肥料采取直接补助;开展田间肥效试验、监测和宣传培训等直接安排补助资金。 各地要利用好国家补贴资金,引导农户自筹资金购买有机肥肥料,增加有机肥用量,扩大有机肥使用面积。 03、补贴标准 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类型养分产品市场价60%,补贴资金占比不得超过项目资金的30%;生物有机肥、有机水溶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市场价40%。 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约束性任务的要求,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专款专用,年度资金执行率要达到90%以上。 监测评价 试点县要按照试点目标要求,在示范区合理布置10-2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8个以上肥效、品质和技术模式效果监测试验,对肥料种类、施肥结构、施肥方式、施用量以及土壤改善、品质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为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成效提供数据支撑。 落实以结果为导向的果莱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退出机制。对2018-2019年启动的续建县,连续两年未完成试点任务目标的和2020年新增试点县年底前试点工作未开展或实施进度过慢的,考核评价结论为“差”,退出试点范围。 进度安排 2020年7月,制定印发省级工作方案;试点县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要点和实施主体考核办法,7月底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所在地级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7月-12月,试点县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对实施主体进行项目考核验收,根据《广东省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开展年度项目绩效考核自评,12月底前报送项目实施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自评报告和年度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材料。 各试点县原则上按照统一进度要求完成试点任务,如确需调整,应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进度,抓紧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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