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剂型与登记剂型不符的应按照假农药处理,你觉得呢? |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2020-10-27 10:25:00 |
某县农业执法人员近期发现,当地市场上一个正在销售的70%吡虫啉产品,标签标注的剂型为水分散粒剂,但其在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剂型为可湿性粉剂。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专家指出,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农药:(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二)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三)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农药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不符。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上述产品,标签标注的剂型为水分散粒剂,但其在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剂型为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这种剂型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因此,应将其按照假农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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