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生产企业否认为其生产的产品,可直接认定为假农药 |
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2021-2-9 9:51:00 |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农业农村局通报,该局2020年成功查处一起标称生产企业否认为其生产的产品直接认定为假农药的案件…… 2020年5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抽检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标称上海某公司生产的200克/升草铵膦水剂,随后向上海某公司发出《产品确认函》。2020年6月9日,上海某公司复函确认,上述产品不是其生产,该产品为假冒产品。执法机关遂依法立案调查。 最终,认定当事人经营假农药事实成立,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南丹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整(销售20瓶,每瓶8元);2、没收剩余涉案草铵膦产品17瓶;3、并处罚款5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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