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田效试验报告中你没有注意到的小问题,可能导致你的产品否决! |
来源:辉胜农药登记代理 2021-6-22 9:58:00 |
在农药产品的登记过程中,田间药效试验报告中的施药方法、施药剂量、施药次数、施药时间、调查方法等应该始终保持一致,这是我们大家都已经熟知的内容。但实际在农药登记的过程中,药效试验需要委托给相应的资质单位完成,不同地区同一病害发生时间也不尽相同,试验持续时间也相对比较长,因此很多时候企业与试验单位之间的沟通就会存在不通畅的情况,最后出具的试验报告呈现很大的差异,甚至会导致产品否决。 田间小区药效试验中,施药方法的不一致(例如:除草剂为土壤喷雾或者茎叶喷雾)、施药时间参差不齐(例如:杀虫剂为卵期还是成虫期施药)、施药剂量、施药次数差异大(例如:杀菌剂施药一次还是多次)、调查方法不统一、防效趋势不一致(例如:关系到登记产品是速效性好还是持效性好)等情况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几处。尤其,平常在审查企业准备的登记资料的过程中,我们经常看到存在施药次数差异大的情况,特别是杀虫杀菌剂问题突出,应当引起企业的重视。例如:在一般在实际生产中,使用1次即可获得优异防治效果的杀菌剂是很少见的,想要完全防治住病害,往往需要连续多次喷施药剂,但不同试验单位的施药次数有时会差异很大。各个企业还是应当根据产品自身的情况进行预实验后设定一个最为科学、合理的施药次数,且每次每次施药需要设置好施药间隔期,在田效试验的过程中有可能试验单位会根据现实情况适当调整施药次数,但是一般差距不会太大,保证了产品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此外,在药效试验的过程中一般会设置低~高剂量(除草剂等还会设置倍剂量),在该范围内各地试验可以根据实际的田间试验效果推荐用药剂量,以此可以作为将来产品最终走上市场的最终用药剂量。 在一套完整药效试验资料涉及施药范围、施药对象、施药方法、施药时间、施药次数、施药剂量、调查方法、防效趋势等完整的信息,除了在药效资料中上述内容需要保持一致外,药效资料与农药产品的残留资料之间也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涉及到残留试验中的施药方法、剂量、次数等信息,需要企业格外关注。 农药产品登记资料的准备本身即是一个繁杂的过程,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环境、残留等各部分资料看似关联不大,实际他们之间都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联系在整理全套资料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尤为注意,一定要保持一致性,不然很可能因为一个小疏忽导致前后矛盾,面临产品否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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