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各省在行动! |
来源:农财网种业宝典 2021-7-29 8:30:00 |
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种业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期各省(市)结合自身情况并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制定了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什么重点和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 广东省 行动时间: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开展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强化源头及属地管理,加大种子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套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种业创新者的核心利益,激励自主创新,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重点任务】 (1)种子生产基地检查。以杂交水稻为重点,检查制种基地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及亲本来源等内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2)种子企业检查。以品种权、种子真实性为重点,检查品种授权、许可证照、标签和使用说明、生产经营档案等。对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抽查频次,有效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3)种子市场检查。在秋、冬种用种高峰期,加密种子市场检查频次,严查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监管,确保生产用种安全。 (4)加强案件查办。在全面开展种子基地、企业、市场检查的基础上,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打出声势,提振信心。加强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案件查处结果,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5)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衔接。加强与法院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强化种业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构建全链条保护格局。 (6)提高品种准入门槛。参照国家级水稻和玉米品种审定标准,修订我省相应的品种审定标准,突出提高DNA指纹差异位点数,大幅减少同质化品种。加强联合体和绿色通道试验监管,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坚决取消资格。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清理,清理扰乱种子市场的“一种多名”“多种一名”问题,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7)强化企业自律和信用建设。发挥各级种子行业协会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规范企业行为。省种子协会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增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意识。将信用好、规范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纳入红名单管理,将“私繁乱制”“套牌侵权”、生产经营不规范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天津市 时间:自发布之日(7月19日)起至12月底,集中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 【总体思路】 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以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对种子企业、生产基地、种子市场全链条进行摸排检查,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为激励原始创新、净化种业市场、促进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重点工作】 (1)严格品种管理。包括修订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提高品种审定门槛。严格规范品种试验和审定程序,严格品种登记初审,以保护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品种为重点,全面开展登记品种检查,坚决清理近似品种。 (2)开展全面检查。在秋冬种用种高峰期,以小麦和主要蔬菜种子为重点,开展种子企业、生产基地、种子市场全链条全覆盖摸排检查,强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对有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检查。种子企业需重点检查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生产基地需重点检查制种企业生产资质、生产档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情况;种子市场则重点检查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情况,同时检查种子包装标签、购销台账等。 (3)强化案件查处。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为重点,严格线索核查处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陕西省 时间:从今年7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基本思路】 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总体部署要求,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加快推进品种清理、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处等关键举措落实落地,净化种业市场,为激励原始创新、促进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重点任务】 (1)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依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犯植物品种权行为,坚决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以杂交玉米、蔬菜作物品种为重点,探索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有效途径。强化行政司法协调配合,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加强普法宣传。 (2)严格品种审定监管。严格联合体和绿色通道试验监管,建立健全品种试验主体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撤销一批审定、引种和登记的品种,大幅减少同质化品种。 (3)加强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检查。以制种企业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制种基地检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种子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 (4)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在全省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案例遴选活动,树立品种权执法典型。 (5)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农业农村部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相关事项,加强业务交流、人才交流和信息共享。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强化企业自律和信用建设。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规范企业行为,为企业提供有力服务。组织企业参与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创评活动。 安徽省 时间:今年 7 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完成全省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审定标准修订。清理一批违规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建立健全种业管理部门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农业农村部门与其他部门,以及农业农村部门跨区域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司法衔接,大案、要案得到有效查处。种业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查处率达到 100% ,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率稳定在 98% 以上。充分发挥种业行业协会作用,种业企业品种权保护意识、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营造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创新发展环境。 【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当前急迫的突出问题,推动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对种子审定登记、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等,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大对知识产权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种业知识产权治理实效。 (1)严格品种审定登记管理。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全省水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修订。加强主要农作物种子品种审定管理,健全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大幅度减少同质化等品种;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审查,严格近似品种申报登记。强化主要农作物联合体、绿色通道试验和引种备案监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查弄虚作假行为。建立健全试验主体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2)开展品种审定登记撤销清理。加大对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撤销力度,大幅减少严重缺陷等品种。以油菜等登记品种为突破口,全面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自查清理。以保护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品种为重点,依法打击套牌侵权、一品多名和重复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制种基地、种子企业监管。对国家级和省级区域性良繁基地、主要制种基地全覆盖检查。 8 月初至 10 月初,省厅检查 4 个国家级区域性良繁基地;市农业农村局检查 13 个省级区域性良繁基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检查本辖区主要制种基地。突出对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界区等重点区域制种基地检查。重点核查制种基地的生产经营许可、委托合同以及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严打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突出国家种业大数据生产备案情况检查,落实追溯管理。检测种子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等。 10 月底至 12 月底,检查种子企业。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结合制种基地和种子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交叉互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或者有重大种子案件、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 (4)加强种业市场检查。在秋种等用种关键时期,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制售假劣、侵权套牌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为重点,对近年来在部省抽检中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种子市场、农资经营门店加大检查频次,严查套牌侵权、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对走村串户宣传兜售种子的“忽悠团”进行有效整治。严查种子品种权、合法性和真实性等,追查种子来源,捣毁制售假劣、侵权种子窝点。强化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监管,依法依规严格监管标准。省厅将在种子市场备种、销售以及种植等时节,进行督查暗访。 (5)突出重点案件查处力度和时效性。按属地管理原则和跨区域、重大案件省级挂牌督办方式,强化责任落实。设立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直通车,第一时间受理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线索,依法加大案件查办和处罚力度。突出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查处进度把控,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办案件效率。涉及跨区域、重大案件,各地要做好部门协同配合和上下联动,确保所有违法案件都能依法查处。及时在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录入案件查处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6)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协作机制。研究建立和完善种业管理部门与农业综合执法内部协作、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协同联动和农业农村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强化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强化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参与有关部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承担有关工作。 (7)强化种业企业制度机制建设。各级种子行业协会要结合行业现状和需求,强化工作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主动发挥协调、服务、维权和自律作用,规范企业行为。配合中国种子协会组织开展种子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 总结: 各省工作将提高品种准入门槛,严格审定登记管理,加大部分审定品种撤销力度。 对种子企业、种子市场和生产基地等全链条开展全面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强化案件查处、侦办力度,严查各类制假售假种子案件,并及时公开案件查处结果,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增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创新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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