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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两款农药是假货!经销商被罚20万元 |
来源:农财网农化宝典 2022-8-3 21:15:00 |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了2022年广东省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0个)。其中,清远市某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营假农药案在列。 在该案中,查清事实后,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假农药,并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扣押的假农药、没收违法所得、处20万元罚款。该案例也是清远市2022年农业综合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以下为该案详情: 一、基本案情 2021年7月30日,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清远市某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涉嫌经营假冒江西博邦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 经查,当事人经营商标为“火上云”“草桉”的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不是江西博邦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金额共计26.3529万元。因达到移送标准,清远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9月16日将该案移交清远市公安局查处。 2021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在购进农药过程中,有按照销售农药的规定进行索取证照和核对,对假农药无明知涉假的故意,对其销售假农药的行为无主观故意,当事人销售假“火上云”“草桉”品牌农药行为无构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观要件,不认为是涉嫌犯罪行为,将该案件材料退回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二、涉及处罚事项 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二)经营假农药。 (三)在农药中添加物质。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的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假农药,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扣押的假农药。 2.没收违法所得26.3529万元。 3.处20万元罚款。 四、案件解析 经查,当事人在购进“火上云”“草桉”品牌农药过程中,有按照销售农药的规定进行索取证照和核对,对销售涉假“火上云”“草桉”品牌农药的行为无主观故意,在执法机关查处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召回假农药,积极主动联系相关有资质的环保公司销毁被扣押的假农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二)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减轻行政处罚规定。 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法律条款,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重大,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给予减轻处罚的,依法在法定行政处罚的最低限度以下作出”的规定,办案机关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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