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超1亿元却不发货!山东某化肥企业3名涉案高管被抓 |
来源:农财网农化宝典 2022-9-26 12:07:00 |
打了购肥款迟迟拿不到化肥,国内上百经销商维权,要求“清还农民购肥血汗钱”,涉案金额或上亿元。 日前,记者从山东临沂相关部门证实,政府出面督促,化肥公司已与部分经销商达成分期退款协议。化肥公司3名高管涉案被抓,目前该品牌公司酝酿贴牌生产,但具体还没开工。 打款却不供货 经销商被诱导 三亚年会套路 被套数额最多 日前,潘先生接受采访表示:“我打了570多万,我是2020年5月份交的购化肥款,其他经销商最早是从2020年三四月份就开始交了钱的,一直到2021年12月没有给我们供货,也不退钱,化肥公司说他们资金链断了,其实是把我们的货款转移了,没采购原料。” 马先生解释,化肥企业淡季提前收经销商的款要备料,需要大量资金,淡季备料不足,生产时原料就会涨价。“他们提前收款应该备原料,但是他们把这个款挪用了,所以临沂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定的是涉嫌诈骗,他们这样干就是在套路骗人。” 经销商集体维权 马先生介绍,因为这家化工企业登记地址在临沂市罗庄区,“今年7月初,在临沂市信访大厅,临沂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接见我们,参加见面的有罗庄区信访局长、临沂市信访局局长、临沂公安经侦大队长、罗庄区分管的常务副区长等人,我们每个省指派一名代表参加。” “警方立案告知书当时让我们看了,警方说案件还在调查当中。”潘先生也向记者证实,“经侦按涉嫌诈骗立案了,抓的这3个人中有两人检察院已经批捕,3人中有人涉嫌受贿,还有两人涉嫌指使工作人员销毁财务证据。据说这个案件临沂的领导很重视,经侦大队抓捕后,倒逼企业还钱。” 近日,知情者张先生也证实,经销商交了化肥款却拿不到货,“他们都已经没有厂子了,当地警方已经按涉嫌诈骗立案。” 涉案1.2亿元? 潘先生说:“他们生产的是硫酸钾复合肥,他们在江苏东海和江西九江的工厂一直停着没生产,这些钱都是经销商从各地农民手里收的购化肥的钱,实际已经影响到当地的农业生产,也给我们经销商造成损失。” 潘先生算账,因为今年化肥行情上涨,“我的经济损失太大了,从冬天到夏季都在维权,按照今年的行情估算,经济损失大约200多万,当时在海南开年会,他们给我们的优惠价也都没兑现。” “光是在临沂维权,从今年春节到现在,抛家舍业的一直在追讨货款。” 知情人张先生说,这些钱都是各地农民买化肥的血汗钱,等于也间接坑害了农民,“经销商都不敢回家里去,一回去人家就追着他们要钱。” 经销商维权难 从今年正月初六过年,各地经销商组团四五十人到临沂催货,最后剩下20多人,从正月初六一直坚持到8月15日才撤。 潘先生说:“我在临沂前后待了110多天,8月15日才回东北,光是吃住就花费3万多元。” 马先生也证实,给他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在临沂住了这么长时间,到现在拿不到货,要不回款。如果按照去年我打款时间的价格,到今年春天这期间的话,至少要损失20万。” 知情者张先生气愤地表示:“他们公司在临沂这边的生产早就停了,经销商把农民的钱直接打给化肥公司,不给化肥那就退钱,这个再怎么讲理都讲不通。”
“他们公司是临沂市属国企,他们化工厂就没有货,他们不发货,我们就要收化肥款。他们在全国收款收了一个多亿,挪用我们的货款,我们想通过政府出面解决。” 马先生说:“我8月15日从临沂回来乳山。临沂市政府牵头,让我们和化肥公司签了协议,他们先首付20%的货款,剩下80%货款明年6月底前付清,期间按4%付息,如果付不清,通过法律程序办理。” 潘先生也证实,他们东北经销商在临沂市政府主导下与地方达成部分还款协议,“有了一个不是十分满意的初步结果,我们也很无奈。” 潘先生解释能要回来一部分是一部分,“他们公司答应先给我退20%,也就是是100多万,其他经销商也是这样,先给退一部分,其他的后续再给,我们多次维权,临沂市政府信访部门牵头协调,他们给出了分期退款的方案,因为维权时间太长,我们实在没办法就接受了。”
马先生称经销商的利益怎么维护?“化肥公司提出80%货款可以通过品牌授权,因为这家企业品牌是有价值的,可以提供包装,授权给找工厂生产,1吨化肥230元,包装是60元,他们只需要付出60元成本包装,170元是品牌价值,这230元就是这样定的,每吨可以从旧款中用60元,其余170元要让我们重新打新款,这对他们来说不是从腰包掏,说白了,想从账面上顶60元,需要打新款170元给他们才可以授权包装,等后期生产后按10%比例发货,也就是每发货10吨可用1吨账面老款,余下9吨需要再汇新货款,这等于是让我们替他们打工。” 马先生认为这样做是欺负经销商,“前面已经给我们造成那么大损失,去年四五月份到六七月份,每吨化肥上涨基本在70%-80%,涨幅比较大,给我们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公司搞品牌授权,自己还要赚170元。” 区信访局回应 “我们只是督促经销商和他们签协议,人家东三省的都已经签完了,先付给20%,剩余的款明年6月30号之前付完。得先签协议,因为这个钱不是我们出,我们已经督促企业了。”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家企业的这个情况很孬,现在就是找企业抓紧签协议,他们一次性给清(货款),觉得可能吗?不可能啊。” 经求证,这位负责人证实涉事化肥公司3名高管被抓。“对,抓了,就是因为这个事(拖欠化肥款)抓了,批捕两个了。我们政府现在就是给企业施压,那打了多少款,这个钱得分批次给人家(经销商),一次清也不现实。” 询问是否有警方的立案告知书时,这位负责人答复称:“这是公安的事,咱没法插手(办案),现在抓紧签协议就行了。” 化肥公司回应 值班民警表示会问下情况后答复,但截至发稿,未收到警方的回复。 随后华商报记者从临沂这家涉事化肥销售公司证实,公司和经销商的矛盾基本上已解决,目前正签分期退款协议。 记者希望了解公司拖欠国内经销商款项总额,有多少经销商的货款已清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清楚,得去问公司财务。现在正在和经销商签协议,分批清退。” 记者询问公司3名高管被抓,得到工作人员确定答复:“是的,具体案情得问公司领导,但领导今天不在,具体罪名我不太清楚。” 记者提出,如果现在打款是否能供货?公司产能是否已恢复?“现在做代加工比较多。”工作人员解释称,就是请别的企业代加工生产,挂公司牌子,也就是贴牌生产,“但是现在具体还没开车(开工生产)。” 公益律师说法 涉案化肥公司是否涉嫌诈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涉案化肥公司已濒临停产或已停产,仍以开年会促销或以其他优惠方式吸纳经销商交款,将购化肥款用作其他用途,当经销商催货时,涉案化肥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搪塞,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经销商钱财的目的,涉案数额较大,那么涉案化肥公司的负责人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可追究涉案化肥公司的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赵良善表示,如果涉案化肥公司的负责人构成诈骗,涉案化肥公司的负责人应负刑事责任,而涉案化肥公司收取经销商的款属于诈骗案件的赃款,涉案化肥公司理应退还。 如果经销商与涉案化肥公司另行达成分期退款协议,涉案化肥公司应依照该协议履行退款义务。否则,经销商亦可就该协议起诉涉案化肥公司,诉请退款。 |
相关阅读 |
黄磷价格一周飙升8000元/吨!注意草甘膦等农资产品又要“涨” |
关于高毒农药杀虫剂的禁用、退市与定点经营 |
百草枯时代终结,使命已尽请你潇洒地离开吧! |
首页 | 快讯 | 产品库 | 厂家库 | 图谱 | 种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