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证监会通报2022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其中,曾经震惊市场金正大财务造假案入列。
该案也曾让证监会开出了2022年“一号罚单”(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通报显示,2015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通过虚构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利润19.89亿元。 由此,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及其实际控制人等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时任董事长万连步被处10年市场禁入。

证监会认为,金正大公开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金正大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2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20万元;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计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部经理、财务中心总监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崔彬、高义武、颜明霄、郑树林、徐恒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最终决定对万连步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李计国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指出,本案警示,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诚信经营,杜绝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