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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果蔬农药残留超标,海南儋州两商家被立案处罚!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    2023-10-18 15:48:00
    

近日,因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荔枝、芹菜,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儋州那大百果香水果店、儋州那大细妹蔬菜摊分别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今年5月31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协助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那大镇先锋农贸市场的儋州那大百果香水果店经营的荔枝(购进日期:2023年5月31日)抽样送检。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批次的荔枝。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召回不合格食品。经调查,儋州那大百果香水果店于5月31日购进一批荔枝,共计5kg,购进价13元/kg,并摆放在店内销售,销售价为14元/kg。该店在采购上述批次荔枝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取、留存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供货票据和涉案荔枝的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生产者承诺达标合格证明,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上述批次荔枝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为70元。

 

6月2日,执法人员协助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儋州市国营西联农场南珠市场的儋州那大细妹蔬菜摊经营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年6月2日)进行抽样送检。经抽样检验,腈菌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摊位于6月2日购进批芹菜,共计4kg,摆放在摊位上进行销售,销售价为10元/kg。该摊位在采购上述批次芹菜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供货票据和涉案芹菜的合格证明文件。上述批次芹菜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为40元。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儋州那大百果香水果店、儋州那大细妹蔬菜摊,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儋州那大百果香水果店予以没收违法所得70元,罚款2000元;对儋州那大细妹蔬菜摊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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