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款水溶肥有问题,农资商分别被罚罚3万元和1.1万元! |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2-1 16:07:00 |
为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有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山东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假劣农资违法案件。现将我省农资打假中的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烟台市栖霞市某农资店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案、聊城市莘县某农业科技服务中心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肥料案上榜。 烟台市栖霞市某农资店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案。 2月1日,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农资经营店开展执法检查,经调查,认定当事人销售的大量元素水溶肥假冒某公司肥料登记证,其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并处罚款30000元。 2023年3月,莘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莘县某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产品标识为山东耕耘肥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泉动®根有机水溶性肥料登记证号与登记作物不符。经调查,认定该产品为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其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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