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农资网手机版,经销商种植户都在用
真是坏透了!竟然敢这么玩?假化肥坑农新套路被曝光!
来源:瞭望    2024-4-16 11:27:00
    

◇有的假冒伪劣化肥短期使用看不出明显弊端,迷惑性较强
◇个别第三方检测机构抽取化肥检测样本后,当天晚上就主动联系被抽检企业,声称只要交5000~8000元,就可以私下更换检测样本
◇有的不法商家打着“厂家直销”“送货下乡”“政府补贴”等幌子,游村入户流动销售假冒伪劣化肥产品,利用一些小礼物引诱农民购买。

在酒店举办化肥展销会,专车接送农户参会并请吃饭,现场还有“农业专家”授课,售卖的却是伪劣化肥……


近日,江西新余市公安机关公布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件,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该团伙将氮肥包装成复合肥进行销售,且氮肥肥效也没有达到产品外包装所标识的标准。所谓的“农业专家”,其实仅有小学文化水平。

春耕时节,农民集中大量采购化肥等农资,此时往往也是假冒伪劣化肥案件高发易发期。
通过虚标含量、“组团忽悠”等方式制作销售假冒伪劣化肥,个别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抽检中作弊……《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发现,有的不法商家用多重新套路坑农害农。受访业内人士建议,加大化肥等农资“盲检”力度,加强社会监督,维护农民利益,确保粮食安全。

伪劣化肥作弊入市

3月29日,四川省公安厅在“守护天府粮仓”专项打击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3起打击伪劣农资典型案例。其中,眉山市有农户购买使用某品牌复合肥后,导致农作物“烧苗”,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

眉山公安机关将相关产品送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送检复合肥样本磷、钾含量为零,属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功打掉2个制售伪劣复合肥犯罪团伙,现场扣押伪劣复合肥2350余吨。

一位农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虚标含量、偷减养分是不法分子生产假冒伪劣化肥的常见手法,这些化肥的真实养分含量远低于其包装标识的含量;有的企业减少成本较高的磷、钾等元素含量,用成本较低的氮元素取而代之。
有的假冒伪劣化肥短期使用看不出明显弊端,迷惑性较强。

“使用含氮量高、含磷含钾量低的化肥,农作物在前期生长阶段并无异常,甚至表现更好,但在抽穗坐果时显示出后劲不足,最后会导致农作物减产。农民对此不易发觉,甚至在受损后还以为是受天气影响或管理不当所致。”江西农业大学教授黄山表示。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表示,伪劣化肥流入市场,与抽检环节落实不严有关,甚至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主动作弊,令个别化肥产品抽检形同虚设,亟待引起重视。

江西南昌一家化肥企业负责人反映,个别第三方检测机构抽取化肥检测样本后,当天晚上就主动联系被抽检企业,声称只要交5000~8000元,就可以私下更换检测样本。“我曾接到这类电话,某民营检测机构打来电话说我们公司的化肥产品被抽中了,暗示我们交钱过检。”这位负责人说。这样一来,一些在市面上流通的劣质化肥也具备合格证,令农户难辨真伪。
农资“忽悠团”流窜售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发现,有的不法商家打着“厂家直销”“送货下乡”“政府补贴”等幌子,游村入户流动销售假冒伪劣化肥产品,利用一些小礼物引诱农民购买。

去年3月,江西赣州市石城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一伙人专门选择在中午时分,走村串户推销疑似伪劣化肥。当地农业部门和公安部门通力协作,很快锁定位置,现场控制涉案人员。据查,所售化肥为不合格产品,会导致农作物因肥力不足减产甚至绝收。
“这种农资‘忽悠团’售假方式隐蔽,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时就开着一辆面包车,趁着夜色走村入户上门推销。”江西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毛盛斌介绍,这些售假团伙的目标群体是警惕性较低的中老年农民。如果没有村民举报,日常监管很难发现其踪迹。


“如果不是在交易现场‘人赃并获’,即使在执法途中遇到了‘忽悠团’,也不能扣留他们的化肥,对这些流窜作案的售假分子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毛盛斌说。

聚合监督监管合力

3月19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24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农业农村部2024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部署对农资“忽悠团”、以“订单农业”为名骗局坑农等重大专项执法任务。
多位受访人士建议,在对农资营销开展持续执法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化肥市场监管水平,整顿行业秩序。
加大农资产品“盲检”力度,由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业内人士建议,应避免检测机构直接参与化肥检验的市场抽样环节,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独立进行抽样,再送到检测机构进行“盲检”。也可要求检测机构在抽检化肥产品时多留存一个样品,交行业主管部门统一保存,随机复核。一旦发现检测机构存在作弊甚至利益寻租,应当严厉惩罚并纳入“黑名单”。
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万云峰等人建议,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熟悉市场的优势,协同参与市场监督工作。同时,可动员驻村工作队和乡镇网格化管理力量对农资进村销售进行协同监管,对未经许可进村推销的“忽悠团”及时上报。

用好大数据网络巡查,发挥刑事司法预防犯罪功能。业内人士建议,加大技术监督力度,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春耕、“双抢”等关键期加强对农资营销的执法监督。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提高农资制假售假者的违法犯罪成本。来源:(《瞭望》2024年第1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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