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这是连续1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把农业放在“四化同步”的基础位置,把“三农”放在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位置,并就事关“三农”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方向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意见》秉承了十八大“四化同步”的指导思想,旨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农业、农村改革明确而全面的部署”。文件共33条,涉及粮食安全、农业支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土地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金融、城乡一体化、乡村治理等八个领域。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特点:上年“一号文件”主要集中在农业科技、水利、城乡统筹等局部问题的推进上,而2014 年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农业现代化”,改革的范围之广是历年一号文件无法比拟的,这从侧面体现出中央对于“三农”问题强化改革的决心。2014 年一号文件与往年相比有以下四大变化:
首次将粮食安全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并对具体农产品做出细化要求
粮食安全首次在中央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中被提出,农村工作会议上又再次被提及,这体现出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性。粮食安全永远是不能更改、无法后移的战略底线,永远是中华民族这艘乘风破浪大船的压舱石。虽然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十年增产,但是基础并不稳固,形势依然严峻。文件明确要求确保谷物(玉米等)基本自给,口粮(小麦、稻米)绝对安全,同时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资源补充国内粮食供给,这意味着未来油料、肉制品及经济作物(糖、棉)进口依存度将进一步上升。
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随着农药、化肥对土壤、水体造成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传统的化学农业已经逐渐显现出其不可持续性。因此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势在必行,主要包括:1)支持高效肥和低残留农药使用;2)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3)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等试点。
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以此激发土地活力;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区别对待,预计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将稳步推进,宅基地改革较为审慎。
农产品价格市场化道路迈出重要一步
2004 年出台的托市收购政策保障了国内粮食生产以及农民的增收,但这一制度同时也扭曲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并造成国内外农产品价格长期倒挂的现状,从而削弱下游加工企业乃至整条产业链的竞争力。今年一号文件中提出将探索并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引入农产品目标价制度(市场价高于目标价格补贴消费者,反之补贴生产者),2014 年大豆和棉花将首先被纳入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市场化定价。
对化肥公司业务的影响
土地流转加速,新型经营主体涌现,农资流通传统模式面临巨大挑战
文件提出“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从流转机制建设方面,进一步加速土地的规模化,从而加快现有的农资行业销售渠道的变革和服务模式的创新。
社会化服务需求增加,为社会化服务带来发展机遇
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 随着规模化经营主体涌现,专业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农资、技术、金融等)将快速增加,社会化服务组织迎来发展机遇。
土地经营权抵押,在一定程度上会推动农业经营规模化,释放土地红利
文件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鼓励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通过三权分离,将土地经营权资本化,释放土地融资能力,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样化服务(赊销等)创造条件。
水溶肥、有机肥等环保、高效新型肥料迎来机遇
一号文提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水价的上涨将带动节水农业的发展,而节水灌溉的发展将有效拉动水溶肥的需求。同时,文件还提出要“支持高效肥使用”。
文件提出要“加快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加大“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鼓励有机肥的应用。
低残留农药市场扩大
文件提出“支持低残留农药使用”,未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农业发展,限制高毒农药的生产和销售,对农药的经营管控也将更加严格,从而对农药生产和流通领域带来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