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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农药为何屡不见效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1-11-1
    

  海南的“毒豇豆”事件把甲胺磷和水胺硫磷推到了风口浪尖。一时间,海南豇豆滞销,批发价从原来的4块钱一斤跌到了4毛钱。不少菜农无法忍受这样的低价,豇豆遂成为猪的盘中餐。

  余毒未尽的禁用农药

  农药并不直接与剧毒和污染划上等号。对此,中国农业大学农药学家陈万义曾类比:农药与汽车一样,也是人类的工具,是一种与农业有害生物作斗争的工具。

  在我国农药使用上,至今已有过三次禁产禁用农药的历史。其中,1972年禁产、1973年禁用的有机汞农药,是一类药效好、使用方法简单、成本低但毒性大的高效药剂,如赛力散、西力生等产品;1983年,禁产禁用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主要原因是其害虫抗性和残留毒性问题。六六六和滴滴涕的禁用,直接导致了1984年以后中国甲胺磷等有机磷高毒杀虫剂年产量的剧增,在中国未曾禁用甲胺磷之前,有机磷杀虫剂占中国杀虫剂总量的70%,而甲胺磷的使用又占有机磷农药的70%以上。这个情况一直延续到2007年1月1日甲胺磷等农药被禁用。但被禁用并不等于甲胺磷已经退出历史,时至今日,我国杀虫剂的终端市场仍未放弃甲胺磷等产品。

  就产品本身而言,甲胺磷是一种杀虫谱广、杀虫效果好、使用成本低、抗性发展缓慢的有机磷杀虫剂,只是由于其高毒性,不合理使用易造成农产品污染,危害人畜安全。而这些,正是甲胺磷等被禁用的理由。

  “甲胺磷和水胺硫磷都是高效品种,但确实是高毒的。甲胺磷属于急性农药,半衰期比较短,经过一段时间后,残留量会降到足够小的值,并不会对食用者的身体造成令人恐慌的后果。”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杜凤沛如是介绍。所以,只要使用方法恰当,甲胺磷的使用并不会产生人们想象的剧毒。

  但是,考虑到这些高毒农药在生产和使用时毕竟可能会对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健康带来危害,不恰当的使用甚至可能会引起急性中毒;与此同时,科学家已找到了更好更安全的替代品。于是,2008年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部门发布公告,决定停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

  而早在2000年10月,海南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就联合发通知,在全省禁用包括甲胺磷在内的16种剧毒、高毒农药。2002年9月22日,海南又发出“整治农产品安全环境,查封大量高剧毒农药”的信息。然而,待到今日海南“毒豇豆”风波的爆发,可见甲胺磷犹是余毒未尽。

  甲胺磷何以重出江湖?

  据杜凤沛教授介绍,中国对农药的管理体系及对农药阈值的制定,并不落后于欧美国家。事实上,从1985年开始,中国每年都安排有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普查工作;2000年起,又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监测制度,全面开展了农产品和农药质量的定点监测、跟踪检查和普查工作。2001年,农业部开始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和寿光市开展了定点监测工作。2003年起,又将蔬菜中农药残留定点监测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2004年继续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监控,在37个城市进行蔬菜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

  而农业部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检测项目,其中就包括有甲胺磷。从中国农药信息网的查询系统中能够很容易查询到农药最大残留数据,中国对甲胺磷和水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制比日本、欧美都要严格得多。所以,各种农药是被禁还是允许使用的信息能够很方便地提取出来。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被禁的甲胺磷、水胺硫磷被菜农广泛使用呢?杜凤沛教授对此做了几点解释:

  首先,生产厂家不愿让甲胺磷销声匿迹。这主要是利益驱动,一种农药的开发至少需要10年的时间,一般的农药厂家根本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投入到研发更低毒高效的农药新产品中。所以,违规生产高毒高效,同时价格低廉、容易被菜农接受的农药,成为了一些中小型农药厂家的选择。而甲胺磷和水胺硫磷,恰恰就是这样两种高毒高效的农药代表。

  其次,需求的存在导致禁用农药不愁销路。生产厂家之所以敢生产被禁的甲胺磷,自然是销路不愁。低廉的价格,广大的市场,省时高效,如此多的优点,销售商自然知道菜农有需求。正是农民需求的存在,导致被禁的高毒农药生产销售网络转到了地下。

  重要的是规范化操作

  早在2006年还未全面禁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之前,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孙叔宝就表示,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禁用是历史必然,但全面禁用任务艰巨,禁用后的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规范。对于农药使用的规范化问题,孙叔宝告诉记者,可以借鉴规模化集团化收割小麦的作法,来规模化集团化使用农药。他认为,这样可以减少农民直接使用农药的机会,而植保部门来统一使用管理,统一防治,可以减少农药使用量,减少抗性,甚至“连包装都不用”。

  同时,农药的良性发展还需要法制的完善。作为一个农药生产及使用大国,我国到现在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农药法。农药的制备掌握在工业部门,农药的使用在农业部门。事实上农药的管理,最好由负责环境生态或食品与健康的独立的第三方,如由环保部门来管理。华东理工大学的钱旭红教授表示,农药既是农业问题,也是工业问题,也是食品与安全问题,也是卫生健康问题,也是环境生态问题。

  乱源不断,“故事”就会不停。“毒豇豆”事件,我们思考的,不能仅限于所谓的“业内潜规则的意外”,而更应是监管和规范管理的真正落地和永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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