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配农药应遵循哪些规律 |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2-1-10 |
在农药混用时应尽量避免不良的化学反应,不同的农药有不同的化学性能,因而了解各类农药可能发生的化学变化,对考虑农药的复配混用是很必要的。 有机磷农药大多数具有酸性,在碱性条件下不稳定,容易分解生成无生物活性的物质,失去防治效果。如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杀螟松、马拉硫磷、乐果等杀虫剂及稻瘟净、异稻瘟净等杀菌剂,都不能和碱性农药复配混用。与此相反,八甲磷在碱性介质中稳定,在酸性介质中反而容易分解。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有机磷农药一样,遇碱容易分解失效,不宜和碱性农药复配混用。 在有机硫类杀菌剂中,二硫代氨基甲酸衍生物如代森锌、福美锌、福美双等,虽然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在强碱性条件下亦分解失效,不宜和碱性农药复配混用。含三氯甲硫的杀菌剂克菌丹和灭菌丹,虽然强碱性也能使其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但通常是比较稳定的。因此它们的复配混用范围比较广,尤其含克菌丹的混剂数量较大。内吸性杀菌剂如多菌灵、硫菌灵、三环唑等,都有一定的稳定性,适合与许多保护性杀菌剂混用。 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如2,4-D等化学性质一般比较稳定,与含金属元素的药剂混用能生成盐。但是一般不会使药效显著降低,在除草剂中含有金属元素的药剂很少,因而其复配混用范围也比较广。 植物性农药性质比较复杂,一般与有机合成的药剂复配混用时不起多大的化学作用,对药剂的效果影响不大。 在各类农药复配混用中,最容易发生化学反应、降低药效、出现药害的是无机农药。在无机农药中,碱性农药和含金属元素的农药最多,它们在复配混用中最容易使其它农药分解失效,或产生药害。因而,两种或几种农药是否适于复配混用,必须通过试验加以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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