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丝菜追“黄金钾肥”出现枯黄、死苗,钾肥还是假肥? |
来源:中国农资传媒 2018-10-31 9:24: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的徐师傅、袁师傅在盐池县高沙窝镇,包了60亩地种螺丝菜。今年8月上旬和下旬,他们给螺丝菜追“黄金钾肥”,没想到,螺丝菜地面菜叶陆续出现枯黄、死苗······难道是施用的肥料有问题吗?为此,徐师傅等人向盐池县农牧局投诉,经鉴定,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死苗原因较多。徐师傅、袁师傅就损失数次与卖肥料的肖师傅协商,均未有结果。 施肥后 60亩螺丝菜没有收成 徐师傅和袁师傅是贺兰县常信乡人。因为老家有种植螺丝菜的习惯,加之有一定的种植经验、螺丝菜市场稳定且收益较好,2017年,徐师傅先在盐池县高沙窝大疙瘩村包了沙地种螺丝菜。2018年,袁师傅决定在当地种螺丝菜。 今年3月底,徐师傅在大疙瘩村种了20亩覆膜螺丝菜,袁师傅种了40亩的大地螺丝菜。8月初,螺丝菜长势喜人。为了有个更好的收成,8月上旬,两人把7月底从贺兰县买的20袋滴灌肥“黄金钾肥”给螺丝菜施上。“没想到追过肥的菜,慢慢出现了菜叶枯黄的情况”,着急的徐师傅二人纷纷打电话追问卖肥的肖师傅,对方称“继续用,肥没问题。”8月下旬,他们又施了一次肥,螺丝菜长势不仅没有好转,反而继续不断枯黄、死苗。 10月17日上午,记者在盐池县高沙窝镇螺丝菜的地头看到:随机拿锹在徐师傅的地里挖了多处发现,出土的螺丝菜地下根部多数没有结出块茎,还有的地下根部已经变成深褐色,已干枯死亡。在地势相对低洼的袁师傅地里,随机挖出的螺丝菜,地下根部虽然较长,但多数也没有长出块茎,而长出来的只有是小手指粗的,挖出来市场上没人收购。而紧挨着徐师傅、未施肥的邻居家的螺丝菜,用锹挖出来都带有块茎,大的有拇指粗。 “我们这60亩地没有一分收成。”徐师傅和袁师傅不约而同地说,和他们一块儿在大疙瘩村种螺丝菜的另位两位农户马上就能收获了。 鉴定后 “黄金钾肥”有效成分严重不足 由于施肥后出现的枯黄、死苗的情况,徐师傅和袁师傅认为肥料有问题,于9月14日向盐池县农牧局种子管理站投诉。 该站张站长接到投诉后,她建议当事人做肥料鉴定,同时邀请专家做田间鉴定。9月26日,自治区农科院肥料方面专家会同贺兰县农技推广站、盐池县农技推广站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实地察看,综合实际情况,并于9月26日出具书面鉴定报告。 期间,徐师傅二人委托宁夏四季鲜农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黄金钾肥”的检测结果也出来,显示为:总氮含量为0.32%(正常值为20%),氧化钾含量为6.41%(正常值为36%),磷、氯离子、缩二脲都未检出。 10月17日下午,盐池县种子管理站张站长向记者提供了书面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对螺丝菜后期的生长发育、块茎膨大都有一定的影响;另外,螺丝菜的干枯与死亡与土壤残存菌群如根腐病、气候、地势低洼、土壤肥力不足等有关。 对于这个鉴定结论,徐师傅二人不太认可,他们认为:“购买的劣质肥是致苗死亡的主要原因,肥料中肯定有致苗死的重金属元素,或其他成分。”他们将委托再做检测。 协商后 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 鉴于徐师傅二人及卖肥料的肖师傅均是贺兰县居民,盐池县种子管理站张站长建议,双方当事人先自行协商,看能否解决。于是,徐师傅二人和肖师傅前后协商三次,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0月16日,盐池县种子管理站约双方当事人并从中调解,但分歧太大,调解并不成功。 记者在盐池县农牧局张站长出具的投诉调解书上看到:徐师傅二人诉求的损失分别为16万元和22万元,卖肥料的肖师傅答应赔偿1000元/亩。“我们的损失是可以算出来的”,徐师傅给记者算了笔账:一亩螺丝菜种植成本1300元左右,每亩按3000斤产量、3元购价算,收入9000元。“我的是20亩地,收入近20万元。”徐师傅说,他们也想能通过协商解决这件事,并已做出了让步。 对此,卖肥料的肖师傅向记者表示,他得知卖的肥料是有效成分不足的肥后“非常惭愧”。他从事农资化肥经销20多年,平时进货渠道都是中石化等大企业。当时卖出的“黄金钾肥”,是一个操外地口音的人上门推销的肥料,他妻子共进了30袋,每袋按125元卖出,没有写下票据,只简单留了个联系方式,除了卖给徐师傅二人,剩下10袋的卖给零散农户。“肥料检测报告出来后,我们也很害怕”,当他和家人再次试图联系供货方时,对方手机号已变成空号,“我们也是‘冤大头’。” “我们认了,肥料确实有问题”,肖师傅表示,他愿意赔偿,因为卖出去的肥料确实对螺丝菜生长产生不利影响。“但鉴定报告里也提到了根腐病、气候和土壤等因素,肥料并不是导致螺丝菜死苗的决定性因素。”他说,要赔偿徐师傅二人的全部损失,他和家人无法接受。 维权后 相关部门将联合追查 据卖肥料的肖师傅介绍,卖出去的肥被检测为有效成分不足后,他和家人特意从网上查了一下肥料生产厂家,发现根本就查不到。因为肥料的问题,贺兰县农牧局也已介入,该局执法大队发函请“黄金钾肥”的生产地北京市协查确认企业肥料生产登记证号,对方回函确认没有“北京市亿农达咨询有限公司”,该企业的肥料登记证号也不存在。据悉,该县农业执法大队根据《肥料生产登记管理办法》将对肖师傅进行处罚。同时,该县市场管理局也已介入此事,追查“黄金钾肥”。 38万元的赔偿是否合理?记者从贺兰县农牧部门了解到,今年该县的螺丝菜种植面积1万亩左右,集中在立岗、金贵两个乡镇。入夏以后,前期高温加后期多雨天气,整体产量下降30%-40%,平均亩产1600-1700斤,往年差不多在3000斤左右。按照市场收购价,刚上市3元左右,最近大量上市价格在2.5-2.6元,估算亩收入4000元左右。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如何处罚 根据《肥料生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二)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第二十九条 肥料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相关阅读 |
山东章丘查获97袋不合格肥料 |
万亩水稻大面积枯死,除草剂怎么变成了“除稻剂”? |
种葡萄打农药要坐牢,真的是这样吗? |
首页 | 快讯 | 产品库 | 厂家库 | 图谱 | 种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