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的成本大幅提高,特色小宗作物要准备哪些登记材料? |
来源:辉胜农药登记代理 2019-12-20 10:34:00 |
2569号公告颁布以来,农药登记的成本大幅提高,登记难度成倍增加,各农药企业对产品登记慎之又慎,尤其是针对产品的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绝大部分为了市场,均选择登记在广泛种植的农作物。为降低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成本,提高农药企业的登记积极性,加快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步伐,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难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鼓励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近期,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就公示了特色小宗作物用药试验(第二批)项目承担单位。公示内容包括江苏恒生检测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等单位,以及该单位的具体实施试验。那么想要登记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一般需要准备哪些登记材料呢? 1、登记前提 农业部2569号公告中所述的,关于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用药登记资料要求,限于已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扩大适用范围登记。 2、药效 试验要求: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的登记,有关部门鼓励开展联合试验。且药效登记试验可1年或1个生长季完成,点数不少于3个;多省(区、市)种植的作物,应在不同生态类型的省(区、市)开展试验;只在1~2个省(区、市)局部种植的作物,可以在同一省(区、市)的不同区域开展试验。 试验资料:(1)药效效益分析,包括申请登记作物及靶标生物概况、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对已登记产品的可替代性分析等;(2)药效试验资料,包括室内生物活性资料(仅对涉及新防治对象的产品)、室内作物安全性报告(仅对涉及新作物产品)、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报告;(3)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可以是申请作物和防治对象上的试验报告,也可按照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群组化管理要求的同一群组的代表作物和防治对象上的试验报告;(4)综合评估报告。 3、残留 试验要求:试验点数不能少于4个。 残留资料:(1)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资料;(2)残留分析方法资料;(3)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按照《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点数要求》,提交相应作物上的农药残留试验资料,也可以根据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群组化管理要求,提交该群组代表作物上的农药残留试验资料(4)膳食风险评估报告。 4、其他材料 根据申请农药、作物和靶标,视需要提供环境等方面的资料或说明。 除上述登记资料外,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还需要提供产品摘要、登记证复印件、核准标签及标签和说明书样张等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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