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店赖账?经销商这样起诉,不但还钱,连律师费都要赔! |
来源:岭南农经 2021-7-7 8:10:00 |
在农资经营过程中,众多农资经销商为扩大销量或为支持客户发展,往往会采取先提供农资产品,后结算货款的方法。采取这一策略,如果客户能按时还款,可谓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但现实情况却是…… 2021年3月9日,广东韶关市朱海洋农资将农资零售商周某雄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周某雄返还货款28215元,以及逾期还款所产生的利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律师费6000元、保函费800元和诉讼费用。 原来,从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朱海洋农资向周某雄供应农药、肥料等货物,双方于2020年对拖欠的货款进行结算后,周某雄在2020年7月17日向朱海洋农资出具了一份欠条。 欠条上分别载明欠款具体金额28215元,并承诺于2020年12月30日前全部归还,欠款人周某雄在上面签名确认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并明确如发生争议,由朱海洋农资所在地管辖。 约定期限届满后,朱海洋农资多次追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韶关市浈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周某雄未按约定还款,原告持欠款凭据主张偿还货款及逾期利息,具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周某雄于判决生效日起10天内,还清28215年货款及由此产生的逾期利息(从2021年12月31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同时承担原告一半律师代理费3000元、及保函费800元,以及由此产生的案件受理费共计646元。驳回朱海洋农资其他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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