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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根腐灵”“生根粉”没有农药登记证号,直接认定为假农药!
来源:    2021-7-15 9:34:00
    

    据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农村局通报,该局近期成功查处一起经营“根腐灵”“生根粉”等没有农药登记证号的假农药案……

这些“根腐灵”“生根粉”没有农药登记证号,直接认定为假农药!

    2021年4月22日,牡丹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A公司经营门市检查时发现的农药产品“50%的根腐灵可湿性粉剂”(标注生产商为山东菏泽**农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5日)、“强力生根粉”(标注生产商为郑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均没有农药登记证号。经查实,A公司共购进35袋(200克/袋)“50%的根腐灵可湿性粉剂”,销售4袋(销售价格为15元/袋);共购进5箱“强力生根粉”(40袋/箱,500克/袋),销售15袋(销售价格为10元/袋),总计违法所得210元。

    A公司经营农药产品“50%的根腐灵可湿性粉剂”、“强力生根粉”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之规定,应当按照假农药处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牡丹区农业农村局对A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经营;2.没收已登记保存的“50%的根腐灵可湿性粉剂”(共计31袋,200克/袋)、“强力生根粉”(共计185袋,500克/袋);3.没收违法所得210元;4.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210元。

    当事人已于2021年6月6日将罚款上缴至指定银行,该起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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