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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大省用电最高上浮50%!年底前全部淘汰出清技术落后产能
来源:农财网农化宝典    2021-10-20 9:27:00
    

    近日,化肥生产大省云南相关部门连续发布关于工商业用电调整以及加快淘汰落后和高耗能产能退出的两则重要公告。一石激起千层浪,上述改革或使当前国内化肥市场供应与价格稳定面临更大挑战。

化肥大省用电最高上浮50%!年底前全部淘汰出清技术落后产能

    调整工商业电价,最高上浮50%

    日前,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实施的范围:包括所有大工业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户。

    分时电价方面:电度电价峰谷价差维持现行1.5:1:0.5,其中非市场化电量在目录丰枯电价基础上,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基础上上浮50%,谷时段在平时段电价下浮50%;市场交易电量以当月电能量交易价格为基准,峰时段电价上浮50%,谷时段电价下浮5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尖峰电价:每年1月、5月、11月、12月的每天10:30—11:30、18:00—19:00时共2个小时执行尖峰电价,电价水平在本月峰时段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一致。此外,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改革后,用电多、能耗高的云南化肥企业生产成本将进一步增加。

    年底前全部淘汰技术落后产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也在近日发布《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以石化化工(焦炭、电石、黄磷)等行业为重点,2021年底前全部淘汰出清技术落后产能,2025年底前全面退出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黄磷、锌冶炼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以钢铁(炼钢、炼铁、铁合金)、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窑)、石化化工(焦炭、电石、黄磷、烧碱)、有色金属(电解铝、铜铅锌锡冶炼)等行业为重点,运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全面摸底排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即技术方面落后产能),2021年底前全部淘汰出清。

    推动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退出。以钢铁(炼钢、炼铁、铁合金)、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窑)、石化化工(焦炭、电石、黄磷)、有色金属(电解铝、铜铅锌锡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摸底排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限制类”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分行业制定“限制类”产能退出方案,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退出。

    改造提升存量产能。对国家明确要求进行产能总量控制的钢铁(炼钢、炼铁)、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有色金属(电解铝)、石化化工(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焦炭、黄磷)等行业,通过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在严控增量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存量产能改造提升。

    此外,《意见稿》还提出:根据国家价格政策有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石、烧碱、铁合金、黄磷、锌冶炼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对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执行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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